昆明市公安局昨日22时10分许通报
疑犯小南所自缢身亡
昆明市公安局昨日22时10分许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昨日7时47分,小南派出所值班民警发现留置在候问室内的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邢鲲自缢身亡,其曾四次因盗窃罪被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发言人姚志宏介绍,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高度重视,省、市两级公安领导作出批示,相关部门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配合检察机关和五华分局开展调查。
■警方通报
死者基本情况:邢鲲,男,汉族,29岁,家住新闻路257号5栋5单元23号。
涉案基本情况:2009年10月7日凌晨3时许,小南所辖区人民中路旺角商城8号商铺被盗价值5万余元的PSP掌上游戏机。小南所立为盗窃案进行侦查。
12月11日,旺角8号商铺失主吴永呈(男,34岁,江西人)及亲属在市体育馆门口将正在销赃的邢鲲人赃俱获,扭送到茭菱所报案,随后刑鲲被移交小南派出所查处。11日中午11时30分,小南所依法对邢鲲留置盘问,审讯中邢鲲对10月7日凌晨盗窃旺角商城8号商铺掌上游戏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2日凌晨4时许,邢鲲被投入派出所候问室;12日清晨7时许,发现邢鲲在小南所候问室内自缢身亡。
勘验基本情况:经检察机关法医初步勘验,邢鲲系自缢身亡,具体情况正进一步调查中。
死者前科情况:1996年至2008年间,刑鲲因盗窃罪四次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其中,1996年7月因盗窃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1998年1月刑满释放;1998年3月因盗窃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0年1月刑满释放;2000年1月因盗窃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5年8月刑满释放;2005年8月因盗窃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8年9月刑满释放。
目前,公安机关正配合检察部门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由公安刑侦技术部门配合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对现场和尸体作进一步的勘验及尸检;二是由省、市、区三级公安纪检督察部门对相关民警进行调查询问;三是积极做好死者善后和家属的相关工作。
今天我们又在全市范围再次部署开展围绕规范设置办案场所、落实讯问询问工作制度、规范适用强制措施、严格看押工作、对嫌疑人的政策教育、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安全防范责任人制度等八个方面的安全工作,重申和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十条”规定。
■记者问答
“候问室视频监控有死角”
新闻发布会的最后,针对案情,姚志宏和侯晓冰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邢鲲自缢身亡的工具是什么?
姚志宏:暂时还不清楚,现在还在进一步勘查当中。
记者:当时只有嫌疑人邢鲲一人留置在候问室吗?
姚志宏:是,当时只有他一人。
记者:候问室有监控录像吗?如果有的话,他自杀的时候为什么没被发现?
侯晓冰:有监控录像,但由于摄像头设在房顶的位置,监控的覆盖区有限,恰好没有覆盖到邢鲲自缢的位置。就是说,有死角。
记者:邢鲲进入派出所的时候身体状况怎样?有过情绪波动吗?
姚志宏:其进入派出所前进行过简单的体表检查,身体状况良好。其在自缢身亡前有过情绪波动,对此我们还在做进一步调查。
记者:警方是何时通知邢鲲家属的?
姚志宏:今天下午通知的,目前家属的情绪很激动
■记者调查
死者父亲:仍未见到遗体
昨日23时30分,记者来到新闻路257号。从其邻居处了解到,邢鲲的父亲是某单位的退休职工,50多岁,跟女儿及邢鲲的继母住在5楼。大家都不太熟悉邢鲲,只有个别邻居知晓邢鲲好像是这个家的大儿子,但似乎从未在此处居住过。值班室的女工作人员和一名邻居介绍,昨日17时许,3名民警将邢鲲的父亲接走,称是办理户籍。随后,邢鲲的继母匆忙来到值班室,询问大观派出所怎么走。当时,邢鲲的父亲没有特殊的情绪变化。昨日23时45分,邢鲲位于新闻路的家里一直亮着灯,家里只有一只小狗。值班人员证实,邢鲲的父亲被警察接走后一直未回家。
今日凌晨1时40分,记者在小南派出所见到了死者家属。邢鲲的父亲表示,虽然死者遗体已于昨天9时多送到油管桥殡仪馆,但目前他们还未见到死者遗体。对于警方在尸检报告出来前就作出上述通报表示质疑。
本报记者 陈会菊
生活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