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村庄等级制真相
把姑娘嫁到尹六窑村,相同的条件下,肯定优先考虑一等老户人家
《望东方周刊》记者葛江涛 | 内蒙古包头报道
12月7日下午,张金厚在办公室里再次耐心地接待了4名尹六窑村反映情况的村民。张金厚是尹六窑村所属的赛汗街道办事处书记,他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接待该村反映利益分配分级的村民了。
尹六窑村地处包头市九原区城乡结合部,是包头市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村民改居民的区域范围。如果不是两年前建成通车的哈屯高勒路,这个村子甚至并不为当地人所熟知。
16幢居民安置楼房,使得这个村少数新户村民与多数老户村民的利益之争白热化。
从12月2日媒体报道尹六窑村村民分五个等级之后,引起舆论极大关注。本刊记者深入该村,发现随着利益分配的深入,这个村庄新老村民之间的矛盾更加明显。
尹六窑村现在仍未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而邻近其他村子的村民们在获知尹六窑村的情况后,也纷纷找到上级部门,希望解决类似的问题。
“我们也希望找到法律依据。”张金厚说,不管分配方案怎么定,总会影响到部分村民的利益,引发不满,只有从更高层面进行政策完善,才是解决矛盾的关键。
补偿划分五等
哈屯高勒路的通车,带来的不仅仅是交通便利,也大大加快了尹六窑村城市化的进程。
顺着哈屯高勒路的方向,尹六窑村东西狭长。位于村中央一条道路上的集贸市场是该村最繁华的地方,而走在其他巷子中很难见到人影。偶有几家有人居住的,也多是外地租户。
在村里,1963年以后因为各种原因落户的几十户人家散落在各个角落,他们被称为新户。
结婚已经16年的村民王六女就是新户之一。因为污染问题,1977年她跟父母及哥哥从附近的全巴图乡搬迁到尹六窑村。30年后的2007年,村委会对全村村民划分等级,按照相应的迁入年限规定,他们一家被划为三等,而同她结婚后落户尹六窑村的丈夫张文则按照相应规定,降一级而成为四等。
据尹六窑村书记靳有根向本刊记者介绍,该村从1982年按照成年人每人1亩7分、孩子7分分过一次土地,之后一直未动。直到2000年,村里解决了一片干旱地的供水问题,又给各种原因添加的人口每人分了5分地,此后再进入该村的新村民则无地可分,不过这样的村民数量极少。
但征地补偿的差异,依据并非村民拥有的土地,而是其迁入该村的年限。1963年以前迁入的是老户,享受100%补偿;1964年~1973年迁入的享受85%;1974年~1983年迁入的为70%;1984年~1993年迁入的为50%;1994年以后迁入的为30%。
如果村民娶村外媳妇,媳妇跟随丈夫的等级;如果娶同村媳妇,等级就高不就低;如果女村民招赘外村男子,丈夫入村后比媳妇等级降一级。孩子随夫妻中等级高的一方定级。
按照这一标准,现有1055口村民的尹六窑村中,享受补偿比例为100%的有673人,85%的有161人,70%有176人,50%的有30人,30%的有1人。年深月久,现在新户老户无法严格划分,有的一家人中就有不同的几个等级。
最近几年因为政府占地补偿,尹六窑村的村民已经从村委会领取过大约四次补偿款,其中最多的一次老户为一万元,新户则按比例而有多有少。此事已引起部分新户的不满,并多次反映到上级街道和九原区信访办等部门。
“同样是村民,种同样的地,在村里有一样的贡献。”新户村民认为他们应该同老户村民享受同样的补偿。但是由于没有政策依据,而上述分配比例又经过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新户们的诉求一直未获解决。
安置房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尹六窑村不仅通了宽阔的柏油马路,村委会还在哈屯高勒路南侧修建了16幢村民安置房。
2007年,因修建建华路、哈屯路和体育会展中心等项目,尹六窑村约600多亩集体土地被征用,共获得7000余万元补偿款。村委会召开会议决定,其中约4500万元用于村民住宅楼建设。如今,共投资近7000万元兴建的16幢住宅楼已基本完工,具备分配条件。
资料显示该小区占地面积55056平方米,建筑面积62798.19平方米,户型设计为六种,87.5平方米到144平方米不等,共523户。另外设计有38个商店和40余个车库,村委会办公楼房1561.29平方米。
引发新户最大不满的是11月村委会对该批安置房屋的分配决议。
决议显示,凡是尹六窑村正式村民,每人可分得楼房42平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35平米),成本价1200元每平方米。“分配楼房按照村委会分款级别计算”,应分的42平方米,老户村民不用交钱,新户村民则根据分款级别缴纳不同比例的钱,比如划为二等的要缴纳成本价的15%房款,三等缴纳30%等。
11月25日公布该决议后,3天后的分房大会上,村委会特意安排了公证员现场公证抓阄分房。当日村里老户们悉数到场抓阄,而64家新户则未参加。“村书记和儿子两家都抓到了5楼。”尹六窑村村委会一成员以此来证明抓阄的公正。
显然新户村民们所要求的不仅仅是抓阄公正。村民张文说按照村里定的比例,身为四等的他要补50%的房款,妻子女儿各补30%,即使面积不超标,他家也要补五六万的房款,而一等老户则不花分文,这让他们无法接受。
而老户村民们则有不同的想法。已经80岁的经银拴是尹六窑村的老村民,抓阄分房时抓到一套一层的房屋。他回忆,1963年往前,整个村子只有十来户人家,后来村里人越来越多,有些寡妇带着孩子嫁到村里,带来的孩子也成为村民,分割掉一部分原有村民的利益,“他们(新户)分了田地,我家娶来的孙媳妇都没地了!”
老户村民认为他们祖辈住在村里,从开荒就对村里的建设做出了贡献,后来的村民没有那么大的贡献,落户后却要求分割他们的利益,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工厂里还分工龄长短,工龄长的拿的补贴肯定要比工龄短的多,这个道理在村里也一样。”
另外,部分老户村民认为按照不同等级分配土地补偿款项,已经村民大会的表决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不应该改变。
不存在歧视
尹六窑村支部书记靳有根介绍说,该村土地目前的分配格局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已经形成。
目前村里土地的征地价由最初每亩几千元涨到现在的20多万元,目前的纠纷,实际上是每亩每年按照1500元补偿分配给被占地村民后(土地承包20年就是3万元),剩余款项在二次分配时产生的。
据尹六窑村的会计介绍,该村最初的一次分配是按照6:2:1的比例进行的,后来比例有所改变,演变成100%,70%,50%和20%。到2007年新一届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比例调整成现在执行的100%,85%,70%,50%和30%,差距进一步缩小。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九原区委、赛汗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多次强调,不同的等级只是补贴类别,并不存在对人的等级划分,也不存在歧视。
分房会议前后,部分新户村民将情况反映到赛汗街道办事处和九原区政府,提出废除补偿分配的等级制度,村民子女应该享受平等待遇等诉求。
街道办事处从中调解,张金厚说当时已经说服老户村民们同意缩小比例差距50%的方案,比如70%的调整到85%,50%的调整到75%,新户的几名代表答应回去协商后给出意见。没想到,次日一早他们却跑到区政府信访办反映情况。矛盾再次激化,老户们知道这一情况后,也不再同意缩小差距。
类似征地补偿等款项的按比例分配方式,在尹六窑村附近的其他村子多有存在,“曹家营子、赵家营子、武银福村等都这样。”尹六窑村西侧的井卜石村村民刘月威说,他们村的情况同样如此,只是等级分的少一些,补偿的比例差距也相对小。
按照相关规定,土地补偿费应该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使用,但如何分配却没有更详细的政策依据。
补贴的等级比例不同,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了当地群众的观念,“比如把姑娘嫁到尹六窑村,相同的条件下,肯定优先考虑一等老户人家。”
寻找政策依据
张金厚说,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后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和比例,以及各种方式及不同的年代落户后应该享受的补偿额度,都迫切需要政策或者法律依据来规范。
让他困惑的,还有比如外出读大学后,户口未迁出村子,毕业后成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是否可以继续享受村里的土地补偿?进入企业工作的该怎么处理?而这些目前都没有明确的法律或政策依据。
在相应政策法规缺位的情况下,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依据当地的实际分配方案,尹六窑村不过是个典型缩影。
九原区委宣传部提供的一份《关于九原区赛汗街道尹六窑村村民住房补贴分配情况的说明》显示,尹六窑村把村民补贴划分五个等级一事,村委会的决定程序是符合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村民自治要求的,表决议题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但议决的有些内容与相关法律规定不符。
《说明》同时表示,街道办事处责成村委会进一步研究解决部分村民所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村民争议,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条款。并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对分配预案再进行法律评估,“在没有达到群众满意的情况下暂缓补贴款分配。”
有评论认为,一等之外的村民同样履行村里的各种义务,理当享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认为这是公民的一种基本权利,不属于村民自治事项,不能通过村民集体表决的方式进行决定。“如果简单地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本来当地原始住民占数量优势的情况下,随后几年迁入的移民显然不具备同等竞争优势。”
“他们(新户)能争取到利益,对我也有利。”35岁的村委会主任尹建刚说按照现有补偿方案,他是二等,只能享受85%的分配比例,还有另外一个村委委员是三等,只享受70%的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