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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销售法院查封房屋被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7日14:5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记者向含笑)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45分报道,已经付了定金准备买下的房子,竟然是已被法院查封的。近日,重庆合川的市民周先生反映,称自己12月12号付定金准备购买的一套新房,居然早在本月4号就已经被法院查封。

  据周先生介绍,他下定金购买的楼盘名为江岸天城,位于合川区学园路,在新房开盘前他便到销售部办理了一张VIP卡,凭这张卡购房,可以享受1万元优惠,所以12号一开盘,周先生就去定购了一套该小区3号楼的房子。

  周先生说当时他提出付全款,与开发商签定正式购房合同,销售人员却告诉他签不了正式合同。之后,周先生便交了2万元定金,与开发商签定了一份定金协议。买房不能签合同,这让周先生感到很奇怪,拿着定金协议,周先生随后赶到区房交所进行咨询。没想到房交所工作人员查询后,却告知这处房屋已被法院查封了。而本月14号,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江岸天城销售部,一名销售人员表示,目前该小区一期开盘的3号楼300多套房屋销售火爆,只剩下几十套了。

  重庆乾方律师事务所蒋律师认为,“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交易的。而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购房者销售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欺骗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财产,任何人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损毁,违者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购房的消费者,可以向开发商要求退还定金。

  昨天(16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上合川区房交所。房交所李姓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紧急叫停江岸天城销售,并对违规销售的情况介入调查。他同时表示,该楼盘并未到房交所备案登记,在法院没有解封之前,该楼盘不能对外进行销售,房交所也不会办理交易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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