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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十年前情人敲诈170万元封口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7日15:46  新民晚报

  47岁的王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十几年前的一段婚外情竟然成为昔日情人敲诈勒索的砝码。两年里,她先后被李某敲诈170万元“封口费”。日前,敲诈者被杨浦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李以指控不属实为由上诉,经市检察院二分院审查建议,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初次敲诈轻易得手

  李曾是一国有企业的基建科长,年近半百,是有妇之夫。王女士的丈夫秦某是江苏启东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1994年来沪承包了李所在单位的建筑工程。王女士通过丈夫认识了李,互生好感,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1998年项目完工,王女士跟随丈夫离开工地,与李中止了婚外情。

  2003年,李得知秦突发车祸意外身亡,便找上门去,联络王女士恢复关系。2005年7月,王女士觉得两人没有发展前途,提出断绝情人关系,李不甘心就此分手。

  据李称,靠他的照应,秦的生意才大有起色,秦死后将千万元财产交给王女士打理,因此他认为是自己帮助王女士“发家致富”的,遂索要“封口费”,提出“只要给20万元,以后两人不再联系”,还扬言不给钱就要撕破脸面。迫于无奈,王女士于2005年7月一次性支付李人民币20万元。

  屡屡威胁纠缠不休

  李初尝甜头后,并未善罢甘休,抓住了王女士爱面子这个软肋,竟然以同样手法接连敲诈其人民币28万元和26万元。但噩梦没有就此终结,后来李又逼迫王女士按照他的要求书写字条,内容是坦白、忏悔二人的婚外情关系,声称“打算在秦的墓前烧掉”,若不答应就向外散布二人的关系。王女士不敢不写,只好叫来哥哥王先生。据当时在场的王先生说,李以撞车等威胁,逼迫王女士写下:“我是自愿离开李,一切责任都在我本人,李对我很好”等内容。不料精明的李复印了原件,以此为把柄继续敲诈王女士。

  2007年6月,王女士又被敲诈人民币66万元。据王先生说,李得寸进尺地威胁他:你妹妹不给钱,你全家在上海都别想太平!我要敲到你们家破人亡!王先生为帮妹妹花钱买太平,被逼无奈只好向李的账户里又打了30万元。

  变本加厉骚扰家人

  但李为了勒索到更多的“封口费”,竟然直接到王女士老家的村委会、乡政府散发字条复印件,败坏王女士的名誉,向她施压。李的妻子则赶到王女士女儿就读的大学,把王女士被逼写下的字条复印件发放到学生宿舍,干扰王女士女儿的学习生活。2007年12月,未达目的的李氏夫妻以不给钱为由,找来几个人到王女士家闹事打架,发生激烈冲突。备受折磨的王女士终于无法承受这样的屈辱和惊恐,走投无路之际向警方求助。

  今年2月,李被警方调查,首次对2005年以来敲诈勒索王女士的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要求退还赃款。事实上,大部分赃款已经被李炒股赔光。为逃避赔偿责任,李与妻子于今年3月份离婚,将名下房产和财产转移。4月份,李再次被传唤。传唤期间,他不仅翻供,而且拒绝在传唤证和询问笔录上签字。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说,十几年前的这段婚外情,无论是物质上还是心灵上,都让王女士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一案件给我们带来的,既有法律启示,也有道德警示。

  通讯员曹小航苏元元本报记者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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