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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初中生聚众淫乱碍于面子谎报被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0日02:28  华商网-华商报

  ■为何说谎:“这4名社会青年经常到学校来喊我们,让老师、同学知道了,觉得面子上挂不住”

  ■女初中生:“觉得好奇、刺激,不图啥。每次大家一起去,我都知道做什么”,对几名男子的印象是“他们不好也不坏”

  ■涉案男子:“每次她们都是自愿的,没有强迫。(聚众淫乱)只要大家愿意就没事,不会犯法”

  今年11月,白河警方在侦破一起强奸案过程中,发现两名女中学生参与聚众淫乱后,碍于“面子”而假报被人强奸。真相大白后,面对警方询问,女中学生称,“只是觉得好奇、刺激而已,不图啥。每次大家一起去,我都知道做什么”。谈到对几名男子的印象,女中学生说:“他们不好也不坏。”

  在案件真相大白之前,包括学校、家长和警方,没有人相信这是一起聚众淫乱案。“不要说在白河这么落后的地方,就是在安康市,这么多年来也从没发生过类似案件。”一位参与侦破案件的民警感慨道。

  在当地很多人看来,性观念是和经济发达程度有一定关联性。“没听有句老话说过嘛,饱暖思淫欲,饭都吃不饱的人,怎么会有那档子的想法。”白河县从事多年教育工作的刘老师如是说。

  “那所中学在白河很偏远的一个乡,开车去也要三四个小时,教学条件算是白河很普通的。”刘老师对白河的县情很了解,在他看来,女中学生参与聚众淫乱有深层次的原因:“至少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存在问题,校方管理可能存在漏洞。”

  学校报案两女学生称遭4男子强奸

  发生聚众淫乱事件的乡镇距离白河县城近百公里,全乡人口刚刚上万。该乡境内群山耸立,景色宜人,但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并不高,在经济欠发达的白河县15个乡镇中,事发乡镇只能排到中下水平。“聚众淫乱是个什么罪名呀,从没听说过,应该是男女之间的那些事情吧。”尽管事发近一个月,但当地听说过此事的人为数不多。“为保护未成年学生今后能够健康成长,相关部门对消息进行了封锁。”白河县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该案目前也只有公安机关和县上有关部门的少数人知道。

  在定性该起聚众淫乱事件之前,事件一度迷雾重重。今年10月底的一天,白河警方接到某中学老师报案,称该校两名女中学生被4名社会青年强奸,请求警方处理。接到报案后,警方高度重视,邀请检察机关介入侦查。随着调查逐步深入,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这是一起少见的聚众淫乱案。

  警方调查受害人与嫌疑人说法矛盾

  “当日校方报案称两名社会青年将几名女学生强行从学校带走,可能会发生不安全事件,学校已安排教师尾随过去,请求派出所出警。”这是警方当日的处警记录。

  接警当晚,在校方的协助下,民警将嫌疑人唐某、胡某及两名女中学生在一小山村寻获。根据两名女学生玲玲(化名)和兰兰(化名)的陈述,社会青年唐某、胡某、胡某某及周某曾强行带两名女学生到胡某家中,并在酒后与几名男子发生了性关系。

  随后,警方以涉嫌强奸拘留了唐某和胡某。在警方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玲玲和兰兰陈述先后出入很大,通过对唐某和胡某的审讯,两人供词也与二女所述完全不一致。“调查中发现受害人与嫌疑人说法互相矛盾,强奸的次数、地点有些蹊跷。”办案民警说。

  在二度对玲玲和兰兰询问中,两人终于道出了真相,“我们是自愿的,之所以报案是因为这几名社会青年经常到学校来喊我们,结果让老师、同学知道了,觉得面子上挂不住”。

  “我知道这些人都是社会上的小混混,明着不敢得罪他们,我俩商量好报案,让派出所管管他们,我们也不想追究他们什么责任。”兰兰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如是解释。

  在14岁的兰兰交代了事情真相后,15岁的玲玲也道出了事情的整个经过。10月初的一天,因打架刑拘刚满的胡某被唐某从看守所接回,两人在当地一所中学旁边闲玩时遇到女中学生玲玲。

  之前,玲玲认识胡某。闲聊中,唐某与胡某商量带玲玲到胡某家中“玩”,玲玲欣然同意,很快3人乘车去了胡某的家。当晚,胡某、唐某、玲玲和事先借宿在胡某家的胡某某4人同睡一室,唐某、胡某与玲玲先后发生了性关系。

  此后,胡某、唐某、周某、胡某某与玲玲、兰兰等6人又两次同居一室,进行淫乱活动。10月底的一天,几名男子又到学校找玲玲和兰兰,并在教室外大声喊二人的名字,在学校师生中造成极坏影响。

  两名女学生觉得“面子”挂不住,经过商量,向老师报告被人强奸,老师立即通知家长并报了案。经调查,玲玲三次前往胡家,兰兰两次前往胡家,二女与数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均属自愿行为,没有发现强迫、威胁、引诱行为。

  两男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让人惊讶的是,除两名未成年的女学生外,几名20岁左右的社会青年屡次做出这种事情,竟无一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每次她们都是自愿的,没有强迫,因为我家里没有多余的房间,所以每次大家来了都睡在我的房间里。”对于聚众淫乱的行为,胡某认为,只要大家愿意就没事,不会犯法。

  在多次聚众淫乱过程中,由于都是在胡某家中进行,所以基本由胡某说了算。“他想跟谁发生关系,我们都听他的安排,他做完之后我们再选择。”唐某等几名嫌疑人如是说。“只是觉得好奇、刺激而已,不图啥。”兰兰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表示,每次几名男子叫她去胡某家,她知道去做什么,谈到对几名男子的印象,兰兰的回答是:“他们不好也不坏。”

  而玲玲对参与多次淫乱的解释是,“他们都是社会上的混混,不去怕他们打我的朋友”。后来玲玲觉得不去,会惹恼了这些人,万一对方把事情传出去,对自己名声不好。

  据胡某、唐某讲,在与二女交往过程中,他们通过给二女买手机、衣服和请对方吃饭等手段,双方已经产生了好感,“因为有好处,她们有时也主动找我们”。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多次淫乱过程中,有时胡某的父母还为深夜回家的这些男男女女打开房门,准备好饭菜,竟然丝毫没有觉察到他们晚上在做什么。

  日前,经检察机关认定,胡某、唐某涉嫌聚众淫乱罪,已对二人批准逮捕,周某因涉外地案件已被移交,胡某某目前仍在逃,其他人员另行处理。

  青少年良好品质的形成主要靠学校教育

  “学校没有专门的心理辅导老师,思想道德教育通常都是安排一些有经验的老师代教。”据女生所在学校负责人讲,学校初中共350多名学生,只有40多人是走读的学生,其他都是住校生。“玲玲家就在学校附近,兰兰是住在学校的。”

  由于教学条件有限,学校每天只能安排上完课的老师在晚上对学生宿舍进行巡查,“因为兰兰每次都是半夜出去的,凌晨一大早就回来了,所以老师没有发现夜不归宿的情况”。

  “兰兰的情况可能跟家庭教育有关,她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日常生活由其外公外婆代管。”学校负责人表示,校方在现有条件下也是尽了力,不认为对此事负有什么责任。

  “青少年良好品行的形成主要靠学校教育。”我省知名教育心理辅导师杨宏伟认为,初中阶段的青少年是其世界观和道德品质逐渐形成的重要时期,他认为青少年良好品质的形成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就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哪个重要,杨宏伟提出了五个标准:即方向上谁主导、内容上谁更全面、教育者的素质谁更高、方式上谁更有效、环境上谁更优化。“从这些标准来看,毫无疑问,青少年良好品质的形成主要还是靠学校教育。” 本报记者 俞刚

  ■法规链接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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