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教委公开信箱公布一群众来信办理情况,要求武隆县实验中学七年级3班数学教师熊某某和英语教师汪某某,立即停止周末收费补课行为,退还学生补课费,取消两人本年度评优选先资格。
本学期开学不久,一家长向市教委公开信箱反映,武隆县实验中学一数学教师和一英语教师,利用星期天和星期六在其家中补课,每天1.5小时,每人每月收费200元。
武隆县政府随即进行调查核实。查明熊某某和汪某某利用周末在家收费补课属实,在熊某某处补课的学生有10人,其中收取了3名学生的补课费,标准为每学期200元、300元、400元不等;在汪某某处补课的学生有近20人,11月底开始第一次补课,其中收取了4名学生的补课费,标准为每月120元。
县政府责成武隆县教委处理,责令两教师立即停止补课,退还已收学生补课费,取消两老师本年度评优选先的资格,并按学校内部管理作出相应处理。
首席记者 李伟 记者 汤寒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