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梅州讯 在法官庄严地宣读判决书时,梅县松口镇蓬下村11名村民因不满法院判决,竟冲进审判庭谩骂并殴打法官,大闹法庭。羊城晚报记者昨天获悉,日前,梅江区法院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11名被告人1年至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7人被适用缓刑。
据了解,今年7月2日9时30分许,梅县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开庭判决梅县松口镇蓬下村石场系列纠纷案,正当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坐在法庭旁听席上的部分蓬下村村民对判决表示不满,在法庭内大吵大闹。村民黎×奇首先越过审判区的隔离栏后,另外10名村民也纷纷越过隔离栏进入审判区,对法官和其他法庭工作人员进行谩骂。其中黎×安还扬言要把讲台掀翻,甚至要把3名法官“干掉”。随后,部分村民还拍打审判桌并殴打前来劝阻的法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
经梅江区法院审理后认定黎×奇等11人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遂一审判决黎×奇等11人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除被告人黎×安当庭表示上诉外,其他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黄蔚山 健军 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