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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债人强住豪宅11天逼走房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9日02:30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张配吉) 市民李先生夫妇日前向信息时报报料称,一伙催债人逼李先生在一张130万元欠条上签字,然后闯入他们位于越秀区明月一路汉苑小区的家中进行讨债。到昨天为止,已在里面吃住达11天。出于安全考虑,李先生夫妇近日只得投靠亲友,10岁大的女儿不得不停学。

  两男赖在豪宅吃喝拉撒

  李先生称,他们一家三口住在明月一路汉苑小区某单元,“12月18日下午4点左右,湖南湘乡人刘某带人前来明月一路月亮湾酒店门口要钱,共50多名男子全部统一穿着灰黑色运动装,当晚刘某还安排了10名大汉在我所居住小区14层消防通道跟踪守候,此外还带着8名男子闯入我家赖着不走,他们分两班在里面吃睡,对我们的正常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记者日前与李先生的委托律师、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赵晓明一同前往李先生的家中,同去的还有越秀区公安分局达道路派出所警员、治安员及汉苑管理处工作人员。

  到了14层某单元,民警按了几下门铃后,随着一声“找谁”,一男子睡眼惺忪打开房门出现在众人眼前,看到民警后随即愣了一下。进入客厅,记者看到,宽大的沙发上还躺着一名平头大汉,躲在被子里看着来人。客厅茶几上放着数个吃完的盒饭和方便面。

  “你们是业主吗?你们知道这种追债方式是违法的吗?呆了这么多天,业主的房屋、财产出现问题你们是要负责的。经济纠纷应该按法律程序进行诉讼,假如是欠债,走得了人房子还在这儿,法院该查封的查封,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你们再不离开,警方将采取强制手段。”民警对两名男子说道。

  两男子见状称,他们只是按老板的指示住在这,见不到人讨不到钱就不走,“屋主李先生让我们进来的,他去跟老板说清楚我们就走。”

  李先生妻子郑女士表示,刘某的行为在该小区已引起公愤,居民多次将他们投诉到管理处,影响恶劣。

  宾馆谈判后被逼写欠条

  记者从李先生提供的反映材料上获悉,该事件涉及到一宗工程招标。2008年初,李先生通过某机关服务管理局林某提供的信息,通过合法程序获得该标的,合同标的920万元,于2008年7月10日开工。

  李先生称,“我和提供信息的人有口头协仪,将按合同总造价4%给予报酬,亦先后四次现金支付了25万元给他,按合同标的尚有12万元左右未付。”

  该事传到左某(介绍李先生认识林某者)那里,左某又告知了老乡刘某。

  提起被逼写130万欠条的事,李先生称,今年9月12日早上9时,刘某带了一名姓郭的男子到他家要钱。“在我家喊打喊杀了一个钟头后,考虑到对小孩的影响,我带他们去珠江宾馆谈话,刘某分别叫来了左、林两人,称该工程有40%的利润,林某是介绍人,按理说有关系的人应该分到300万元。”

  “从上午9点谈到晚上11点钟,刘某还扬言‘这事传出去,后果多严重你应该比我清楚,包括你家人和小孩’,考虑到家人安全,为脱身我签下了那张130万元的欠条,刘某说那是‘工程获益的最低限额’。”李先生说。

  郑女士则给记者看了刘某发到她丈夫手机上的威胁短信,内容大致是“你老婆和小孩走得了吗?你不要逼我们,现在还来得及”等等。她表示,种种骚扰已令她们一家人难以承受,“通过法律途径是唯一解决办法,违法者应受到惩罚”。

  因熟人默许警方难处理

  就上述纠纷,记者近日曾致电刘某及某机关服务管理局林某和某招投标中心人员左某。

  刘某电话处于秘书台状态并没有复机。而林某则表示自己正准备上飞机,和老李是朋友,所说债务纠纷与他无关。左某则证实,珠江宾馆谈判他和“林主任、老乡刘某”等5人在场,“我听到,刘某和李某争吵欠款数额为300万元,后来李签字欠条为130万元,是何款项不清楚,我按林主任意思做公证签了名,但拒绝做担保人。”

  赵律师称,暴力追债者目前还占据他当事人的家,“延续已经长达11天之久,本当事人已多次向达道路派出所报警,但警方以‘经济纠纷、双方是熟人默许进入’为由没有行使职权,驱逐侵权者。

  对此,赵律师和当事人李先生将前往越秀区公安分局投诉,并将详细材料上交有关部门寻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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