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9年12月31日晚21时左右,广元市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该交通事故当事一方为广元市教育局的纪检处组长何云等人。来自广元市委宣传部的消息:广元市委书记罗强、市长马华已要求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人坚决一查到底,“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昨日凌晨3时,有读者周先生向本报报料说:“昨晚9点左右,在广元东坝质检局门口发生车祸。市教育局领导何云酒后驾车(公车车牌H00172),把一对正要打车的母子撞倒,4岁的孩子当场撞死。从车祸发生到现在,没有一个人来安慰家属。”
昨日广元市人民政府新闻办通报:昨晚9时许,一辆车牌号为川H00172的墨绿色三菱越野车,从绵谷路由东向西行经育才路与绵谷路交叉路口时,撞上一辆正在搭乘乘客的川HT0122出租车,该出租车又撞上一辆正在前方行驶的银灰色别克轿车(新车未上户),造成欲搭乘出租车的行人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一人受伤。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利州分局东坝派出所、巡警支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勘查现场、疏导交通,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领导,闻讯也很快赶到现场,组织指挥现场处置、事故调查取证和善后工作。广元警方说:“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公正处理。”
已经得到证实的是:广元警方现在已将当时川H00172车上的三人控制协助调查。三人分别是:川H00172车子的驾驶员王某,广元市教育局纪检组长何云及其妻子。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