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5日讯(海峡导报驻泉州记者 郭冰德) 54岁的南安人王某为了逼债,将欠债人的女儿非法拘禁了半个月。该案昨日一审结束,王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晋江法院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
2009年1月7日,王某为向杜某枝追讨600万元巨额欠款,遂伙同“小李”、“阿福”等人(均另案处理)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陈埭镇分理处门口,以购买车保险为由,将杜某枝的女儿杜某颖骗上轿车先后带至厦门、石狮的租房处关押。
期间,王某等人对杜某颖进行殴打、捆绑,或以欲实施针刺、电击、拍裸照等手段恫吓杜某颖交代其父下落或通知其父出面还债。1月22日,警方在石狮市一出租房内抓获王某,解救出杜某颖。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结伙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王某在非法拘禁期间,对被拘禁人进行殴打,依法本应从重处罚,但其能自愿认罪,予以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