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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阻止情人向丈夫行凶被对方刺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5日11:48  兰州晨报

  本报天水讯(记者王兰芳) 罪犯马杰武,因与有夫之妇关系暧昧最终酿出命案、以暴力破坏他人婚姻家庭并致人死亡。2009年12月28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法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故意杀人犯马杰武验明正身后执行注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7年6月起,被告马杰武与秦州区太京镇某村的有夫之妇周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2008年3月25日下午2时许,马杰武到周某家找周的丈夫徐某,欲商谈周、徐二人离婚之事。周某见马杰武手提菜刀,遂喊叫并阻止其进屋,在套间内的徐某听到后,拿了一把斧子出来。马杰武见徐某手拿斧头,即举起菜刀,周某怕出事,抱住马杰武并将菜刀夺下扔在地上,马杰武又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周某腹部刺了一刀,后见徐某逃出院子,马杰武又向抱住自己不放的周某腹部和左腰部各刺一刀,然后从地上拾起菜刀,双手持凶器去追赶徐某,在半路欲对徐某行凶时被一位村民用锄头拦挡,马杰武于是返回周某家。当被刺伤躺在门前的周某央求马杰武将她送往医院救治时,遭到马杰武的责骂和拒绝,随后,马杰武拿上自己的帽子和眼镜逃离现场。被害人周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杰武无视国法,持械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随后,法院以马杰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直接经济损失28374.56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马杰武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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