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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系列盘点:温州官场反腐大盘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5日14:41  温州新闻网

  廉洁都是一样的,贪污腐败却各有各的不同。

  2009年,有多少官员因为抵制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而下马?戴包包、杨溜溜、购房门事件负责人……“昔日台上官,今日阶下囚”,看着一长串落马贪官的名单,你想说点什么?还是只是缄默?

  虎年打“虎”,但愿虎年能打出个社会风清气正、乾坤荡荡,打出个百姓眉开眼笑、欢天喜地。

  1.上榜贪官:戴国森

  

2009系列盘点:温州官场反腐大盘点

   关键词:戴包包

  当庭哭穷,自称没啥积蓄,而在其家中却搜出十多本房产证、几十斤虫草、数十个高档LV包

  简介:53岁,198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9月在温州市公交公司参加工作。后历任温州冶炼厂副厂长、市体育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等职。2001年7月开始担任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

   原因:受贿,滥用职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戴国森利用其担任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利,为其辖区内有关企业在用地、规划、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诸某等人送给的现金人民币90万元,购物银行卡、购物券、金条、翡翠玉佩(共计价值人民币21.076万元)及几十只每只价值上万元的名牌LV包、野山参、象牙雕刻、金银首饰、烟酒等财物,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买入一行贿人所在房开公司的商品房一套,购房总价与市场价格的差额为39.317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50.3935万元,一度被网友称之为“戴包包”。

   处罚:3月27日下午,市纪委采取“双规”措施,将戴国森从单位带走。

  7月24日,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决定:给予戴国森开除党籍处分。

  11月10日下午,平阳法院对温州市原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戴国森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戴国森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涉案全部赃款赃物予以没收。

  2.上榜贪官:黄安波

  

2009系列盘点:温州官场反腐大盘点

  关键词:当庭翻供。

  12月18日庭审时,称控诉的“不是事实。滥用职权是无中生有,他是正常履行县长职权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他没有收受起诉书指控的4人行贿的任何一分钱。”

  简介:现年48岁。历任平阳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平阳县县长。

  原因:受贿,滥用职权。涉嫌受贿74.32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直接经济损失443.1248万元。

   处罚:温州市洞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3.上榜贪官:张黎华

  关键词:曾写下《廊桥赋》和《泰顺赋》美文

  简介:现年52岁,2000年至2006年担任泰顺县副县长。案发前系鹿城区政协副主席。曾写下《廊桥赋》和《泰顺赋》,当地人称一支笔,担任过数届的泰顺县文联主席。

   原因:受贿过百万。2005年下半年,王某和陈某来泰顺考察,看中了泰顺县叫塔坪的地块。该地块在2005年初只剩100亩左右可供建设用地,在张黎华的帮助下,最后达200多亩。2006年9月份,王某和陈某为了“报答”,送了20万元现金给张黎华。

  2005年之前,泰顺县新城区的开发建设都由温州新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在泰顺的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城建、房产等都需经张黎华审批。2006年9月,张黎华在温州市区的房子需装修,委托该公司泰顺分公司负责人朱某寻找装修公司。朱某顺水推舟帮其支付了5万元装修费,张没有拒绝。

  2006年9月,温州某房开公司负责人徐某为感谢张黎华对其公司在泰顺县开发项目过程中的关照,在张黎华购买其“鱼鳞浃”旧村改建工程商品房时,免除其首期购房款84.1665万元。据介绍,案发时该改建工程未开工。

  处罚:12月14日,被洞头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4.上榜贪官:干祥岳

  

2009系列盘点:温州官场反腐大盘点

  关键词:虽然害怕,难抵人情“温柔一刀”

   “这个时候我已经收了他这么多钱,心理压力比较大了,叫他以后不要再送了,会出事的。”

  简介:历任市地质矿产局副局长、瓯江砂石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

  原因:受贿。每年接受砂石开采老板5万元、10万元不等的现金拜年,女儿结婚收受金条两条,多年来,干祥岳共收受现金和其他财物计47万余元。

  处罚:11月23日,被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5.上榜贪官:徐定锦

  

2009系列盘点:温州官场反腐大盘点

  关键词:越权;美元、购物券、名贵烟酒

  “我愚蠢地以为,老板和我的关系是很铁的,这些钱我收了以后,他们是不会说的……”

  简介:生于1968年。1988年,徐定锦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平阳二中任教师。1993年,徐定锦担任平阳团县委党组副书记,从此步入仕途。到2001年,年仅33岁徐定锦担任平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2003年1月,出任平阳县县委常委、鳌江镇委书记,2006年11月起任平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原因:受贿、滥用职权。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9年,徐定锦分别利用其担任平阳县鳌江镇委书记、平阳县副县长的职务便利,为其辖区内有关企业在落实土地使用权、旧村改造项目、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等事项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人民币118万元、美元1万元、以6.5万元购买的购物券7万元以及中华香烟、茅台白酒、五粮液白酒等名贵烟酒等物。2007年至2008年期间,徐定锦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15万元后,超越职权,违反规定免除某房开公司因出售某大楼地下室而需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致使公共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总共折合人民币达140万元以上。收受他人财物后超越职权,违反规定免除土地出让金,致使公共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

   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永嘉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徐定锦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徐定锦已退的赃款人民币133万元,美元、购物券折价人民币11.6万元,全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6.上榜贪官:裴秀权

  关键词:排洪工程成“收财”工程

   简介:原瓯海区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兼市西向排洪工程瓯海段常务副指挥

  原因:受贿。裴秀权在担任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瓯海段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期间,收受梅屿隧洞工程负责人郑某人民币20万元、欧元5000元和其他财物5.9万元;收受梅屿排洪大河工程负责人江某现金及其他财物价值人民币2.2万元;收受温瞿公路桥工程负责人林某现金及其他财物价值人民币9.25万元。法院在该案判决中支持了瓯海检察机关对裴秀权的全部指控,认定裴秀权受贿金额总计为43万余元。

  处罚:裴秀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所扣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7.上榜贪官:丁志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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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房腐”、满头白发出庭

  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丁志贞一直深埋着头,看着双脚。

   简介:男,62岁,江苏海安人,大专文化,原系温州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温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兼任温州市机关干部住房建设办公室主任。

   原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2004年至2007年间,被告人丁志贞在担任温州市机关干部住房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5315598元。2004年至2008年间丁志贞在担任市房建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80000元。2004年至2006年间,丁志贞在担任市房建办主任期间,滥用职权,擅自低价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利益损失共计人民币6380434.44元。

  处罚:12月22日下午,温州中院对被告人丁志贞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扣押在案的丁志贞贪污、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2968900元上缴国库。

  8.上榜贪官:郑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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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电梯利润包干

  简介:现年51岁的被告人郑启明,案发前系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在职期间,主管开发区的土地、规划、建设、房管等事项。

   原因:受贿。2001年,温州某房地产公司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在土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方面得到郑的支持。2003年4月11日,该公司董事长以“电梯利润包干”的形式,送给郑启明100万元,郑启明予以收受。郑启明还收受另外一家公司“好又多”银行购物卡和现金,合计4.5万元。共104.5万元人民币。

   处罚: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10万元人民币,其违法所得104.5万元人民币悉数上缴国库。

  9.上榜贪官:徐小俊

  关键词:排污工程成“红包工程”

   简介:徐小俊,案发前系平阳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交通局副局长,平阳县昆鳌排污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原因:受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40.7万余元。1999年12月至2006年间,四川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宁波分公司承建平阳县昆鳌污水处理厂、鳌江江滨路收集网等工程。该公司经理张某为感谢及继续得到徐小俊在工程协调、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业务承接等方面的关照,多次送给徐小俊财物,共计38.5万元。

  2001年,乐清金山环保集团经理金某为了其公司在平阳的业务开展及工程款的顺利到位,送给徐小俊美金2000元(当时折合人民币1.6万余元)。

  温州华夏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陈某为在承建平阳排污工程项目时能得到徐小俊的关照,分别于2005年、2006年、2007年每年春节期间,三次共送给徐小俊6000元“红包”。

   处罚:被平阳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同时没收扣押在平阳县纪委未随案移送的赃款15万元,上缴国库,并继续追缴赃款25.7万余元。

   10.上榜贪官:王某

  关键词:公房买卖

  简介:温州市机关干部住房建设办公室综合处原处长

  原因:贪污、行贿。将价格相对低廉的公房以市场价卖给他人,400万元的差价进了私人的腰包。王某在温州市房建办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4608698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165000元。

  处罚:9月14日上午,温州市机关干部住房建设办公室综合处原处长王某涉嫌贪污、行贿一案在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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