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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怀疑房主为获高补偿雇人自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7日09:53  现代快报
拆迁办怀疑房主为获高补偿雇人自拆
汪恩华和老伴所住的一栋二层小楼。

拆迁办怀疑房主为获高补偿雇人自拆
拆毁的房屋。

拆迁办怀疑房主为获高补偿雇人自拆
房子已被推倒近一半。

  拆迁办怀疑 房主为获高补偿雇人自拆

  那么,是谁拆了汪晓冬的房子呢?

  昨天下午,葛塘街道一名姓张的主任称,他是大汤三组项目拆迁办的成员,昨天一大早就听说了汪家半夜遭到拆房的事情,当时他还打电话给欣乐社区,询问社区与这件事有没有关系,“他们与我们一样,对这件事一点也不知情,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

  街道张主任与社区陈必法书记都肯定地表示,无论是街道拆迁办,还是社区拆迁工作组,他们都不会做违法强拆的事情,对于昨天凌晨的汪家遭强拆之事,他们也不知情。

  陈必法说,“半夜1点左右的时候,汪恩华打电话给我,说他家的房子被人拆了,我当时就要求他立即报警,不管怎么说,半夜偷偷拆人家房子肯定是违法的,我们同样希望公安机关能尽早查清事实真相,不要让我们拆迁方背黑锅。”

  陈必法告诉快报记者,根据拆迁进度,大汤三组拆迁应于去年底完成,为此镇拆迁办向六合区政府提出行政裁决,2009年12月30日,区政府下发了行政裁决书,裁决书明确规定,汪家的补偿只能按有关政策规定补偿61万元,按规定标准申购经济适用房,裁决书称被拆迁人须于15日内进行搬迁,如果不服该裁决,汪家可向上一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请诉讼。

  陈必法说,“裁决书是上月31日发给汪家的,再过几天等15日

  期满,根据规定,我们可以进行强拆。我们怎么可能等不了这几天,趁半夜偷偷拆他家的房子呢?放着合法的事情不干,去干违法的事,我们政府是不敢这么干的!”

  在葛塘街道与欣乐社区采访时,有关负责人向快报记者作出了他们的猜测,“有可能是汪家人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

  这位负责人说:“现在我们行政裁决书已经下达,被拆迁户也清楚,如果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他们没有异议,我们有权按规定进行强制拆除。所以汪家极可能是想指使人拆自家的房子,企图将此事向拆迁办身上扯,给我们施加压力,以给自己谋取进一步的利益,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对于这种说法,汪家父子矢口否认:“这怎么可能呢?我们怎么会拆自己的房子呢?退一步说,假设拆房的人是我们指使的,那我们为什么要抓住挖掘机驾驶员呀?这不是给警察留下把柄嘛!我们没有这么傻吧! ”

  汪晓冬说,社区的确曾经向他送达过行政裁决书,但他没有收,因为他认为这份裁决是不公平的,“我们500多平方米的房子,凭什么裁决只给我们60多万?”

  汪晓冬称,按照他们的想法,他们应该得到三套经济适用房,其余再拿一定的补偿款,“我们父子三个,应该每家分一套,如果只给我们两套房子,让我们到哪去买房子呀?”

  对于这个说法,陈必法称是不可能的,“汪晓峰的户口已经迁到了其他镇,按照政策规定,他不能在葛塘再享受经济适用房,给他家三套经济适用房是不合规定的,再说如果我们给了他家三套房,超出了规定,这让我们对其他拆迁户怎么交待?”

  被抓司机言词不一 房屋强拆案扑朔迷离

  由于各方均表示“不知情”,侦破迷案的重任就落到了警方的肩上。

  昨天下午,葛塘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天凌晨民警将挖掘机的驾驶员带到了派出所,并对驾驶员进行调查。在派出所,驾驶员告诉民警,当晚有几个青年男子找到他,要求他到附近的一家工地拆房子,并许诺给他几百元的报酬。当时他打电话给挖掘机的车主,问他能不能去,车主在电话中同意了,所以他跟着那几个青年男子来到大汤三组,根据他们的指点,他开始拆那栋二层楼房,拆了一半后,有一男一女来到现场,这时他才知道几个青年男子不是房子的主人。

  派出所有关负责人称,昨天上午,他们通知了挖掘机的老板,要求他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挖掘机老板在派出所承认当晚驾驶员打电话给他,当时他觉得有活干有钱赚当然可以干,就同意驾驶员跟着对方去干活。挖掘机老板称自己对于汪家拆迁的事情毫不知情。

  “一般来说,不会有人平白无故地扒人家的房子,就汪家的这件事来说,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是拆迁问题,但这要进一步的证据。”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只有驾驶员一个人的说法,派出所还无法得出结论,对于驾驶员的说法,派出所还要进行调查和核实。

  对于挖掘机驾驶员和其老板的个人情况,警方拒绝透露。“此案十分复杂,一些事实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派出所负责人说。

  针对汪家房子半夜被拆一事,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左迎春律师表示,目前说来,汪家拥有房子的产权证,汪家的房子是合法建筑,在法律上不受任何人侵犯。不明身份者深夜拆房,这是对他人财物的强制破坏,当事者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当事者的法律责任,当事者除了具体实施拆除的人员,还包括幕后指使者,这需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左迎春说,目前拆迁方不承认指使他人实施了强拆,如果事实如此,案情就相对简单了,公安机关调查后,可以将幕后指使者找出来,让其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拆迁方指使人拆除了汪家的房屋,如果这种可能性最终被证明是事实,那么拆迁方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因为汪家的房屋目前并没有被列为强制拆除对象,在法律上仍然是汪家拥有的财产,不管是政府还是其他部门,都无权擅自进行破坏,如果拆迁方严格按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办事,则另当别论。

  左律师说,在拆迁方没有参与半夜拆房的前提下,目前拆迁方的做法在法律上并无不可,拆迁方向被拆迁户送达行政裁决书,如果被拆迁户在规定期限内无复议或上诉请求,有关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强制拆除,但这也要遵守程序,并应提前通知被拆迁户,依法进行拆除。

  昨天下午,汪晓冬站在已经被推倒一半的房子前,满脸愁容:“现在房子被拆成这个样子,这让我们怎么住呀?马上就要过年了,我们真不知道怎么办?”

  被拆房子 三分之二面积属于违建?

  昨天上午,汪晓冬与汪晓峰兄弟俩来到自家门前,两层小楼已经被推倒近一半,大量砖块和混凝土散落在地,一台空调外机卡在一块混凝土下,已经变形。周围的民房大都已经被拆掉,只剩下一堆废墟,偌大的场地已经成了一个大工地,汪家的两层小楼在这片杂乱的工地上,显然突兀而破败。

  汪晓峰指着自己的房子,心痛不已:“虽然我们兄弟俩不经常回来住,可我父母一直住在这里,里面的家具、电器一应俱全,他们深更半夜来拆房,如果我父母在家里,那还不出事?即使他们强行把我父母从房里拽出来,60多岁的两位老人肯定会被吓得不轻,他们这帮人还有没有良心呀!”

  汪晓冬称,他家这处房子是1994年建好的,当时建了300多平方米,2003年左右又建了200多平方米,总共花了三四十万,村里其他住户大都用红砖砌房子,而汪家是用钢筋混凝土建房,成本明显高于其他村民,而且汪家花了好几万进行装修,现在政府因为拓路、建经济适用房要拆迁,对此他们不是不支持,但拆迁方不能不考虑他们的切身利益。

  房屋面积多少,是汪家与拆迁办的一个矛盾焦点。

  汪晓冬称,自己的这处房子共两层,总面积560多平方米。大汤三组早在去年6月就开始拆迁,村上共有50多户人家,大多数人家已搬走。

  “但我们因为价格没有谈妥,就一直没有搬。”汪晓冬说,“我家这么大的房子,拆迁办只答应给105万元,我们的要求是150万元。”

  汪晓冬说,平时这套房子主要是父母住,但他和弟弟有时也住在这里。

  汪晓冬的父亲汪恩华说:“我们要求拆迁办补我们三套房子,或者把价格给我们提到150万元,因为拆迁办按照的政策是2005年的文件,可现在房价多高呀,给我们105万元,我们到哪去买房呀?”

  葛塘街道张主任表示,对于汪家房子的拆迁问题,他比较清楚。虽然汪家的住房面积达560多平方米,但汪家的产权证上只有160平方米,其余的都是违建。按照房屋拆迁的规定,拆迁方只能按照产权证上的面积进行补偿,但拆迁方为了照顾百姓的利益,对汪家的拆迁补偿已经按照政策范围内的上限,目前拆迁方愿意给出110万元的价格,实际上这是非常照顾他们了,但他们仍不满意。

  欣乐社区书记陈必法告诉快报记者,大汤三组的拆迁遵照的是六合区2005年颁布的19号文规定,根据该规定,汪家只能拿到61万元的补偿,或者按常住人口每人30平方米、价格每平方米2300元申购经济适用房。但为了照顾被拆迁户的利益,拆迁方在政策范围内充分给予汪家优惠,目前给出的价格达到了110万,汪家要求的150万元远远超过了这一数字,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

  陈必法向快报记者出示了一份大汤三组村民的请求报告,报告日期是2009年5月8日,在这份发给沿江开发区管委会和葛塘街道办事处的报告中,村民们请求政府对拆迁户就地安置,其中有一条“大汤三组拆迁户向政府承诺,只要是按照2005年19号文件拆迁并就地安置,全体拆迁户坚决拥护,并支持拆迁办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搬离住宅,保证市政工程按时开工。”报告中有大汤三组54名户主的签名,并摁有手印,其中赫然有汪晓冬的名字。

  陈必法无奈地说:“我们自始至终是按照19号文件规定办的,搬迁从去年6月份开始,到9月份有8成村民搬走,目前只剩汪家和另外一户孙姓人家,这两家都是要价太高,严重超过政策允许范围,政府对这种过分的要求不能答应。”

  陈必法称,“今天汪恩华还打电话给我,要和我谈,我明确跟他说,如果他还是抱定150万元这个数字不放,我是不会跟他谈的,因为这是违反政策规定的,我怎么能答应呢!”

  快评  “黑拆迁”必须大白于天下

  □快报评论员 西风

  汪家遭遇的“黑拆迁”真是黑透了。我们也听过不少趁着黑夜强拆居民房屋的事件,而且基本上都被证实为拆迁方所为,或者受拆迁单位指使的黑恶势力所为。像汪家黑暗中被挖掘机掀了屋顶却找不到元凶,甚至还被拆迁人认为是自家使了“苦肉计”,大概闻所未闻。汪家的愤怒和冤屈自然比一般的拆迁户要大。

  我想,这件事派出所出面了,从侦查技术层面上找到“黑拆迁”的始作俑者不是个难事,即便先抓到打手,幕后主使很快也会现身。问题是这样的拆迁纠纷实在是个烫手的山芋,派出所未必去认真介入。介入了,查出嫌疑,牵出背后的公权势力,怎么办?因为现在的强拆多是政府工程,有的甚至是公共事业,虽然手段“黑”了些,但也是给“钉子户”、漫天要价的“刁民”逼的。《蜗居》里那个陈寺福,动用的是街头混混,但面子上还是挂着政府工程的幌,以显得暴力的“革命性”。这样的尴尬,随着房地产拆迁市场化、法制化、规范化进程的加快,可能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一些地方。

  “黑拆迁”是公平正义的敌人,是对法律的嘲讽,更是欺民害民的魔手。让强拆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很重要。这样的“白”对驱除“黑拆迁”,斩断“黑打手”,还原和谐社会,有特别的意义。不能像拆迁办那样,对非法强拆不以为然,却对居民的利益之争格外敏感。法与利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城市拆迁,是一个敏感和引人关注的话题,政府本希望通过拆迁,改善民众居住条件,建设公共生活设施,但是在拆迁过程中一些与之相关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导致非法交易不断,暴力拆迁频频,群众怨声载道。这一切也引起了各级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可对拆迁过程中存在的渎职行为进行公诉。因此,汪家被拆案,除了给公安机关报案,还可申请检察机关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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