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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客看房被劫持跳楼逃生找警察拘捕劫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0日11:31  新京报

  ■ “男子遭绑架跳三楼逃生”追踪

  本报讯 (记者刘洋)在网上发布租房信息,陈某把郝先生骗到了住所,抢夺财物并困住郝先生两天两夜。前日,郝先生趁陈某睡着,纵身跳下三层楼求救(本报昨日报道)。

  昨日,记者从朝阳警方了解到,陈某已经因涉嫌抢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警方破门控制他时,当场起获被抢的一万元现金等财物。

  知情人称,案发地在朝阳区胜古南里26号院,系陈某的住所。去年底,陈某在网上发布租房信息,预谋在此抢劫租房人。急于租房的郝先生,与陈某相约1月6日看房。

  6日下午6时许,郝先生到案发地看房时,陈某突然用水果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从他身上抢了1万元现金、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

  事后,陈某用晾衣绳和胶带纸捆绑郝先生,让他说出家人联系方式。其间,陈某还用刀划伤郝先生的脖子,并用创可贴进行简单处理。

  被困的两天内,郝先生一直与陈某聊天,寻找获救机会。1月8日晚,郝先生趁陈某睡着后,挣脱绳索从3楼跳下,掉到雪地里的郝先生找路人报警。

  据介绍,民警破门而入时,惊醒的陈某顿时蒙了,随即被当场控制。警方现场起获了1万余元现金、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财物。

  目前,朝阳警方以涉嫌抢劫罪将陈某依法刑事拘留。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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