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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生叫人强奸猥亵情敌被判8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1日15:14   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 (记者 花向斌) 近日,省城某技校17岁女生慧慧因犯强奸罪、抢劫罪被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其3名同伙李某、郭某、玲玲也被判刑。

  慧慧、玲玲和受害人袁袁是省城某技校的学生。慧慧觉得袁袁和自己的男友“眉来眼去”,便心生醋意。去年2月12日,慧慧、玲玲找到在服装城当保安的李某(男),李某表示愿意“帮忙”。这时,慧慧接到袁袁男友郭某的电话,郭某对袁袁也不满意。4人决定在袁袁的租住处“会合”。

  当日中午,袁袁刚回到租住处,就被慧慧、玲玲和郭某毒打了一顿。慧慧还将烟头戳在袁袁的右手腕上。慧慧、玲玲和郭某逼迫袁袁脱掉衣服,对其进行辱骂,又强迫她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并在一旁“观看”。随后,李某、郭某二人对袁袁进行了猥亵,慧慧还将袁袁的手机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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