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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恋爱不成用菜刀砍死女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2日02:14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去年5月20日晚9时50分,渝中区新华路索道附近一条小巷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男子用菜刀杀死一名女子后躲进朝天门一处民宅,吓坏了房内的少妇和她女儿。少妇回过神来后,机智地劝男子投案自首(本报曾作报道)。昨日,男子在市五中院受审。

  昨日,检方指控称,杀人男子叫陈兴国,丰都县人,31岁,未婚。证据显示,陈兴国想和死者邓小丽谈恋爱,但邓小丽以性格不合为由拒绝,遂动了杀心。

  陈兴国承认故意杀人,但强调是自首。面对死者家人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他说“很抱歉,我没有能力赔偿。”

  据死者邓小丽的堂姐邓正兰称,邓小丽是綦江县人,27岁,有个5岁的儿子。小丽很要强,先后在成都、上海等地打工,前不久才拿到复旦大学自学考试文凭。想到堂妹一个人带个孩子不容易,亲戚都想给她找个好人家。

  邓正兰说,自己弟媳妇有个远房侄孙叫陈兴国,听说踏踏实实的,没有家庭负担(母亲改嫁、父亲死亡,没其他兄弟姐妹),于是她想把小丽和陈兴国撮合到一起。去年4月,堂妹告诉她说不愿意和陈兴国恋爱,因为觉得性格合不来,陈兴国竟扬言说“不和我结婚就杀死你”。哪知道最后对方果然下了杀手。

  公诉人称,陈兴国虽然是自首,但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严惩。

  最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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