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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将抑郁症男子治成植物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2日16:15  东南快报

  东南快报讯(记者 张隽 通讯员 金晓静) 儿子本来只是抑郁症,谁知被医院治成了植物人,伤心不已的高先生和妻子将医院告上仓山法院。近日,法院判决,医院一次性赔偿高先生35万元。

  高先生是平潭人。2007年时,他发现儿子总是莫名情绪低落,并终日沉默寡言,之后慢慢演变成割腕撞墙。2008年2月,他将儿子送到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治疗,经初步诊断,阿泉患上了抑郁症。

  阿泉住院后,他咬舌反抗,用头撞墙。为迅速控制阿泉消极症状,医院向阿泉母亲建议无抽搐电休克治疗(MECT),并将可能出现的风险详细告知了她。其母同意了,并在手术协议书上签字。

  2008年2月28日上午,医生对阿泉做了MECT治疗。过后,阿泉出现了呼吸、心跳骤停症状。经抢救,阿泉恢复了呼吸心跳,可从此昏迷不醒。

  医生束手无策,建议将阿泉转院治疗。可是转院治了一个多月仍无法苏醒,最终阿泉又被接回精神病院治疗。

  为此,阿泉的父母将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告上法庭。但医院认为,他们的麻醉及MECT治疗均符合操作规范,事后也积极抢救。他们认为阿泉的昏迷属于医疗意外,医院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委托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阿泉为一级伤残,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存在50%的过错。

  仓山法院认为,双方已形成医患关系。医院过错参与度为50%。法院判决,医院承担50%的责任,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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