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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骗领国家补贴给干部发年终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4日03:4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丽娜)北京包装制罐厂原厂长和原副厂长,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的安置补偿政策,虚报下岗职工名单,骗取国家补贴下岗职工的生活费及安置补助费110余万,将其中的60余万以资金补差、年终奖等名义私分给厂内干部。昨天记者获悉,大兴法院以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原厂长赵明利有期徒刑5年半;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原副厂长陆玲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该厂负责劳资和人事档案工作的王某证实,1998年市劳动局出台文件,为保障下岗职工的生活,亏损的国有企业可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该厂遂成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并虚报下岗职工以领取资金。2000年底市里又有政策,有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企业可成立劳动派遣组织,并由国家拨付安置补助费。厂子申报成立了北京梦园四海劳动服务社,虚报了65名下岗职工骗领国家给的安置补助费。

  据法院查证,经原厂长赵明利决定,原副厂长陆玲负责具体实施,在1998年至2003年间,该厂骗取国家补贴下岗职工的生活费及安置补助费110余万。并伪造职工签名,相继将资金从北京梦园四海劳动服务社转至账外。将其中的60余万,以资金补差、年终奖等名义,发放给中层以上干部,赵明利从中得款5万余元,陆玲得7万余元。后经人举报,两人被查获。

  据悉,案发后,两人相继被取保候审。在去年的庭审中,赵明利辩称,其出发点并不是以权谋私,他表示自己对法律学习不够,并愿认罪。另外,2002年1月,赵明利擅自将某公司支付给单位的占地款100万,存入其自己的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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