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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女童上学路上遭保安猥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5日01:49  安徽市场报

  “我们小区的保安骚扰女童!”合肥的王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你们来报道一下吧,我不仅要惩戒这个保安,也让小区的管理人员引以为戒。” 昨天,樊洼路上某小区的保安,猥亵该小区一10岁女童,被行政拘留12天。  见习记者 刘欢  

  上学路上女童遭遇保安亵渎

  王先生的女儿叫宁宁(化名),她压低了声音说着,“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我好害怕。”宁宁就是被猥亵的少女,今年10岁,是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1:20的时候,我要去上学。刚从家里出来,就看到他了。他对我说,你长得好漂亮,你知道二单元的大门密码吗……来,亲一个……我开始以为他是一般性的亲热,他却亲我的嘴,用舌头舔我……”宁宁描述的时候还很恐惧,搂住记者的脖子,演示着当时的情景。宁宁趁着他的手松的瞬间,掰开了他的手,跑去了学校。

  “一定要惩戒他”

  “我正准备睡午觉,班主任打来电话告诉我宁宁的情绪很不好,最后告诉我所发生的事,我很气愤,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这样的保安保什么安全?”宁宁的妈妈气愤地说,“说孩子好看,喜欢孩子,亲亲脸蛋、摸摸头不行吗?干嘛要亲她的嘴,用舌头舔她?我一定要惩戒他,要不,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事来。”宁宁的父亲也很愤怒地说:“我不在家,不然我肯定要揍他。”他们为了让孩子上学方便,才买了该小区的房子。“我做梦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一定要把这事抖出来,让物业引以为鉴,也为小区的其他居民提个醒。”

  “他坐过的椅子我不敢坐。”

  蜀山区井岗镇派出所的大厅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小伙子。“这就是那个保安。”王先生说。深紫色外套,拉链拉到胸前,黑色牛仔裤,左手被手铐铐在固定座椅的支架上。这个保安看上去很年轻,似乎很害怕,不敢抬起头直视记者一行。见到了猥亵自己的保安,宁宁看着书包里空水杯,对妈妈说自己很渴。“杯子里的水都被我漱口用完了,我不要再用口杯喝水了。”看着保安坐过椅子,宁宁也会害怕,“他坐过的椅子我不敢坐。”

  “猥亵未成年要从严处理”

  下午6点多,派出所对案件的处理基本结束。该保安姓杨,24岁,合肥肥东县人,大专学历,2009年七八月份到该小区从事保安工作。问询笔录上,杨某对他在宁宁家门口强行亲吻宁宁的事实供认不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猥亵成年人要被治安拘留5-10天,“猥亵未成年要从严处理”,会被拘留10-15天。杨某认错态度较好,派出所对其给予了12天的行政拘留。

  物业经理:“这是一次警戒”

  “我们以后要对工作人员加强思想素质教育。”该小区物业的项目经理说,“这是一次警戒,以后要注意,用人时要多把关。”杨某也已经被该小区物业公司开除了。该项目经理称,今后再聘用人员之前,会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对参加应聘的人进行信息核对,尽量筛选品德优秀的工作人员。

  专家:要对正确沟通

  宁宁才10岁,这件事会不会对她的心理成长产生影响?儿童心理专家钟慧说:“宁宁是个孩子,对这件事的理解,并不如成年人一般复杂,父母和孩子的沟通十分重要,心理过渡上要依据孩子的实际进行辅导。”宁宁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能够处理好这件事,就让它简单过渡,不要再强化这件事。她如果只是害怕同学或者周围人的攻击,家长和老师要针对她害怕的实际,对症下药,正确辅导。如果这件事让宁宁不愿再提起的话,父母就不应该再“强行”辅导。但也要观察孩子的行为表现,表现异常时,就应该及时寻找心理医生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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