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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理与女导游偷情被敲诈借机杀死情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5日13:31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月14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黄叶华)正当某旅行社经理张正勋事业有成之际,却因和女导游勾搭惹火烧身。面对情人男朋友的敲诈,张正勋选择了借机杀死对方。今天,海口中院一审判处张某死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七八月间,张正勋因工作关系与导游阿兰(化名)认识;半年后,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但纸包不住火,阿兰的男朋友曹某很快发现了女友与张正勋之间的关系,便以此为理由,要挟张正勋并索要50万元,否则让其离开海南。

  2008年11月,张正勋分两次向曹某支付了2万元,每次1万元。一个月后,曹某再次向张索要钱财,张正勋遂产生杀害曹某的念头,准备好哑铃并用袜子套住放在随身的皮包里。一天晚上,张正勋与曹某在一家快餐店会面,并以到银行取钱为名坐上曹某轿车后排伺机作案。当车行至海甸四东路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门口时,张正勋看到周围无人,趁曹某不备,使用哑铃连续多次从后面击打曹某头部、脸部,并将其推出车外,随后逃离现场。

  随后当张正勋从阿兰来电中知道曹某已死后,便拨打曹的手机,接电话的海甸派出所民警知道张身份后让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张正勋到派出所后被抓获。经鉴定,曹某系被钝器物击打于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正勋论罪应判处死刑,但根据其犯罪原因并非属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张正勋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23万余元。

  今天宣判后,被告人张正勋不服本判决,准备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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