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矫 健)现年25岁的云南姑娘余某,一年内化名“李福妹”先后与两男子结婚,骗取钱财29100元。1月18日,余某被椒江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2008年正月初,33岁的椒江人李先生经人介绍,到云南与李福妹见面,双方见面后表示满意。随后,李先生给了女方10000元的礼金,并带她回家,李先生为自己终于解决人生大事而舒了一口气。可是好景不长,过了三个月,李福妹不辞而别。这可急坏了李先生,赶忙让介绍人帮忙找,并要求提供李福妹的户口簿。在介绍人的帮助下,李福妹又回到李家,户口簿也寄过来了。李先生这才得知她不叫李福妹,而是叫余某。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余某回来后,李先生不计前嫌,要求与其登记结婚,但是她说自己没有身份证,要求回家拍身份证照片,并保证十天内返回,李先生同意了。过了半个月,余某以回椒江没路费为由要求李先生汇路费给她。在李先生将1100元打到她指定的账户后,余某彻底消失了。李先生随即报警。
2009年10月,余某在云南被民警抓获。据她本人交代,2008年8月离开椒江后,10月份,经老乡介绍,在河北认识了陈某,向他要了18000元的礼金后答应嫁给他,和他以夫妻名义生活了两个多月后,以去县城买东西为由借机逃走。
办案的检察官说,近年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女性纷纷进入城市务工,使农村婚龄男女比例失调,农村男青年的择偶空间大大缩小。于是,一些农村地区的单身汉在家庭的支持下,到内地去买卖婚姻,给骗婚者提供了犯罪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