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李斯璐 实习生 林园 通讯员 葛峰
秦先生和李小姐来自粤西地区,结婚五年无法圆生育梦。去年秦先生突然被诊断患上晚期肝癌,考虑到丈夫“日子不多”,李小姐来到广州于生试管婴儿,以为丈夫“留后”。但就在人工授精进行时,医院发现男方身患绝症,随后陈明利弊,告知或对新生儿不利,最后夫妻放弃了这个念头。
丈夫病重妻子想留后
34岁的秦先生和28岁的李小姐结婚五年,一直怀不上孩子。2007年底,秦先生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后被查出患上晚期肝癌,但家人对其隐瞒了病情。秦先生夫妇后来到广州求医,医生告知家属,秦先生“日子不多了”。
李小姐获悉这个消息后,半年前和丈夫来到广医三院的辅助生殖中心求助,希望尽快怀孕生子。“当时一名年轻的医生接诊了这对夫妇,发现女方和丈夫鹣鲽情深,‘留后’的愿望强烈;遂同意他们生试管婴儿。”
以孩子健康为由力劝
据悉,秦先生为了精子恢复健康,半年前经医生的健康评估后停止化疗,和妻子李小姐通过了人工受孕前的身体检查。从医学角度说,他们的身体状况可以做试管婴儿。随后医生为秦先生取精成功,其妻也注射了促排卵针。但就在李小姐等待取卵时,秦先生的病情被生殖科的主任龙晓琳发现。
“得知该情况后,医院马上组织医生讨论。认为供精方身患绝症且状态萎靡,而且病情可能存在遗传因素,就算授精成功,难保孩子没有遗传病。为此,该院生殖科的医生与肿瘤科的医生联袂,分别指出试管婴儿出生后的利弊。一开始,女方不接受医生的建议;而丈夫在肿瘤医生的建议下,也劝妻子三思,夫妇俩最终放弃了生试管婴儿的念头。
日前,该院医生在电话回访时得知,秦先生已经去世。而李小姐在提起丈夫时,话语间充满伤感。
观点交锋
多数人认为不该冲动“留后”
针对李小姐为濒死丈夫生试管婴儿“留后”的举动,在广医三院引发了医护人员的热议。年轻的医护人员和资深的医护人员观点两极“分化”。记者随机采访获悉,认为不应该冲动“留后”的占多数。
年轻医生:患者有权生育
记者了解到,年轻医生普遍赞成身患绝症的患者利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留后”。许多人认为李小姐为丈夫“留后”的举动,正是忠贞爱情的表现。
“按照卫生部最新版的《辅助生育技术条例》,对于是夫妻提出要求的,应以夫妻双方都同意为成立条件,并签字同意,留有法律文书。患者意识清醒,有生育权,不应该被剥夺。真爱难寻,女方强烈渴望为男方家族延续后代,两人忠贞的爱情值得同情。”该科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
资深医生:不能剥夺孩子人权
广东省医学伦理学研究中心副主任董玉整教授认同,不能为这对夫妇做试管婴儿。“从伦理医学角度考虑,夫妇俩如仅为留下爱情结晶制造试管婴儿,想法很冲动。夫妇不能剥夺孩子人权,让他一出生就在单亲家庭,不能享受亲生父爱。而且男方在不知真实病情的情况下同意供精,不符合知情原则。”
据悉,在外国,孩子有权利知道自己的身世。若一出生就没有亲生父亲,而且生在单亲家庭,国外会禁止该类人工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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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不能人工授精
记者了解到,全国各地有进行辅助生育手术资格的医院都曾接收过特殊的案例,要求生试管婴儿“留后”。
据悉,比如车祸后濒临死亡的病人,其家属为了留后想取病人精子做试管手术之用;男方携带艾滋病毒,而妻子患有不孕症等。这些情况,医院都拒绝为其生试管婴儿。就算丈夫一方成了植物人,如果妻子要求人工授精。院方也仅会为丈夫保留精子,等他苏醒后,取得他的同意再进行辅助生育的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