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70岁的童兴林来自河南,他租住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一个院子里。住在这个院子里的,还有两户人家,都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这两家人都有一个9岁女孩,分别是张某和陈某。平时,她们的父母早出晚归,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孩子。童兴林看到两个女孩天真烂漫的样子,顿生邪念。一天,他把女孩诱骗到屋里,关了灯,然后摸她们的小肚子和下体,完事了就给她们几块零花钱,还告诉她们千万不能让家里人知道。在案发前两个月内,他对两名幼女进行了多次猥亵。
天真的女孩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还觉得这个爷爷挺好的。有一天,女孩张某想给妈妈买生日礼物,可是没有钱,就对陈某说:“咱们一起去老爷爷家里吧,老爷爷会给咱们钱。”张某的弟弟听到此话后,告诉了妈妈何女士,何女士怀疑女儿被童兴林猥亵,立刻报了案。2010年1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了童兴林。
(郭鑫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