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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文骗法院 投案自首获缓刑

  本报讯(记者 郑钰飞 实习生 马道伟)为了顺利办理工商登记和在民事诉讼中获利,崔极贵竟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提交相关部门。记者昨日获悉,高新法院一审判决崔极贵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崔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介绍,2003年,崔极贵为了将某肾脏病医院登记注册为个体民营医院,用加盖有某医学科学委员会公章的空白信笺伪造了《产权证明书》,蒙骗工商登记部门。2007年5月,为了在与樊某的股权纠纷中获胜,崔极贵故伎重施,再次用加盖有该医学科学委员会公章的空白信笺,伪造了《产权证明书》和股权转让证明等公文,并提交给审理该案的青羊法院。去年的5月15日,崔极贵担心之前的犯罪行为暴露后受严惩,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之前的罪行。

  高新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后认为,崔极贵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并在民事诉讼中使用,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同时,考虑到崔极贵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又有自首情节,最终决定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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