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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疑偷东西遭老板娘殴打 胸前挂牌跪地示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3日02:08  信息时报
女子被疑偷东西遭老板娘殴打胸前挂牌跪地示众
事件中遭到虐打的邓女士身上大片瘀伤,内心更是严重受创。信息时报记者 杜翠 摄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黄廷首 实习生 朱土福(除署名外)

  湖南籍妇女邓丽君在白云区增槎路东旺市场北排71/72档口姜记批发店进货时,因被怀疑偷了一包口香糖(5条装),被老板娘及店员拳脚相加、强剪头发、用牙签插手指和剪烂衣服,并强迫她跪在地上,胸前挂上“小偷”的牌子示众。整个暴行持续了近4个小时,后由市场保安解救送往医院。邓女士身上大片瘀伤,指甲缝都是血迹,内心更是严重受创。目前,警方已将两肇事人员刑拘。

  警方通报:店主私设公堂被刑拘

  怀疑顾客偷窃,店主私设公堂打伤顾客,被警方刑拘。广州白云警方昨日通报:1月18日,白云区增槎路某批发市场一档主张×芳(女,38岁)怀疑女子邓某偷窃,伙同员工彭×源(28岁,均广东揭阳人)将邓某殴打致伤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白云警方于1月19日依法对伤害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张×芳、彭×源两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信息时报记者 童丹 通讯员 龚宣 胡敏

  11时,

  人被拖入店内15时,

  才被救了出来

  昨天上午10时许,东旺市场北排71/72档口姜记食品批发店外,40多人聚集于此,情绪激动。他们说自己一名亲友被该店老板娘诬称是小偷,并被打伤入院。为讨回公道,他们一大早从从化赶来。伤者丈夫邓先生拿出一大叠照片说:“大家看看,店里的人都不是爹生娘养的,居然这么狠毒,把人打成这样!”照片上,一名体态肥胖的中年妇女,背部、肩膀多处大面积瘀伤,手指、脸部也多处有戳伤痕迹,看上去触目惊心。

  家属聚集要讨回公道

  这是一家批发超市,正在营业中。对伤者亲友的质问,店内人员矢口否认,并大声呵斥:“她就是小偷!她就是小偷!我们亲眼看到她跟另外两个男人一同进来,偷了包口香糖分着吃。既然没人看到我们打人,你们凭什么这么断定?你们要是再在店里这么说话,我就告你们侮辱。”店内一名收银员称,我们连碰都没有碰过她,更不要说打她了。记者问,那为什么她身上这么多伤痕?一名店员称:“她也许是从店里出去后被车撞伤的,难不成这也要算到我们头上吗?”记者问:“既然没打人,为什么老板娘会被派出所拘留?”店员凶巴巴地说:“说话放尊重点,只是带去录口供,不是拘留!”随后,对记者任何疑问,店内人员皆称与他们无关,不愿再作回答。

  据附近生意人称,事情发生在本月18日上午11时许。当时,只听到超市老板娘厉声说:“你还敢来?”随后,店内人员就将一名中年妇女拖进店内。期间,超市老板娘还叫别的老板指认,被叫的老板都称邓女士不是小偷,且常有生意往来,但老板娘不予理睬。直到下午3时许,才见到神色恍惚的邓女士被赶出超市,胸前还挂着“小偷”的牌子。

  市场保安将她救出

  将邓女士解救出来的是市场的两名保安。18日下午3时许,他们巡逻时见姜记门前多人围观,邓女士则双手被捆绑,胸前挂着“我是小偷”的牌子跪在地上。两名保安上前将她解救出来,带到保安室,并报了警。警察来到后,将相关人等带到松洲派出所录口供,并将邓女士送往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市场一些店铺的老板称,这家姜记批发店老板姓姜,老板娘姓张,都是客家人。老板娘近40岁,平时不怎么跟别人来往,脾气好像不太好。由于张某当时口口声声称邓女士是小偷,大家也不知道她在里面怎么对付邓女士,所以没人报警。

  “老板娘认错了人”

  据伤者亲友介绍,伤者叫邓丽君,年近40岁。湖南人,在广州居住快15年了,原在东旺市场附近的新源批发市场做生意,后因市场整改,与丈夫一同到从化开了间士多店。由于东旺市场的货便宜,且与市场的店主都比较熟,邓丽君还是习惯到这里进货,一般十天半个月就来一次。之前十多年,邓丽君都是跟别的店老板拿货,最近4个月,才跟涉嫌伤人的姜记老板娘合作,期间既没有发生争执也没有拖欠纠纷。

  邓先生还说:“姜记老板娘说货物是16日被偷的,但我的妻子18日上午11点才从从化出发到东旺市场拿货,怎么可能是她偷的?姜记显然是认错了人!赔多赔少由法律说了算,我就是不想受冤枉气,今天要为妻子讨回个公道。”

  11时许

  邓丽君被超市老板娘及店员拖入店内暴打。

  14时许

  邓丽君被虐打至意识模糊,失去知觉。

  15时许

  市场保安发现双手被绑、胸前挂着“小偷”牌子的邓丽君,将她解救出来。

  批发店

  暴行

  据邓丽君讲述,12月18日上午11时许,她如常到东旺市场姜记批发部进货,刚进门老板娘就说:“你这小偷,还敢过来?”没等邓丽君反应过来,老板娘就死死揪住她的头发,“噼噼啪啪”扇了她几巴掌。随后,老板娘掏出一根木棒往邓小姐身后和腰上猛打,店内几名工仔也冲上前去对她拳打脚踢。其后,几人合力将邓丽君拉进楼梯间,严刑审问。“他们不准我喊我哭,我喊就用尺子打我的嘴巴,我哭就用螺丝笔戳我的眼睛,用木棍打我的头。他们还不准我扶墙,我一碰墙就用牙签狠狠地刺我的手指头!那老板娘边打边笑,还说‘吃得这么肥,打到我手都痛了’。一直把我折磨到下午2点多。那时候,我已经意识模糊了。”

  身单力薄的邓丽君只好跪在地上求饶,女老板仍不肯罢休,用剪刀将邓小姐的外套和内衣剪成布条状,将其双手反绑,强迫她跪在姜记门口的地上,胸前还挂上牌子“小偷”。

  “不拿10万赎人,就扔进珠江喂鱼!”

  在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里,记者见到了神情憔悴的邓丽君。她正躺在病床上打着点滴,十分虚弱。邓丽君说:“就因为怀疑我偷吃了一包口香糖,那女老板带着工人,把我拖进房里毒打了3个多小时。见我晕过去后,就用冷水把我泼醒。”邓丽君噙着眼泪,请求众人给她讨回公道。

  邓丽君哭着回忆了12月18日发生的悲惨遭遇。其后,丈夫邓先生拉起她背部衣服,记者看到其背部、肩膀等地方有大面积淤血,几乎见不到正常肌肉。此时,身体虚弱的邓丽君也全然顾不上背部裸露的羞涩,伏在丈夫胸前哭喊:“我不是小偷,不该被她这样欺负。那个老板娘实在欺人太甚,她们把我身上的1700多元钱和手机通通收缴掉,并要我承认是偷来的,不然就一巴掌一巴掌地扫过来,打到我承认为止。我拿手机发票给她看,她接过随手就撕掉了,又是一顿暴打。”

  邓丽君还说:“打的过程中,老板娘坚持要我家里人拿10万元过来赎,否则就把我扔进珠江河里喂鱼。看到我快不行了,他们就绑起我的双手,把一个写着‘小偷’的牌子挂在我头上,拉我出去。”邓女士说,那女的很凶,到了派出所,当着警察的面还想动手打我。她只是辩称自己是法盲,并不肯对自己的行为认错。”

  主治医生告诉记者:伤者被送到医院时,头晕、头痛状况明显,全身多处受伤,左胸部有挫裂伤痕,这些都是皮外伤,不算太严重。但伤者情绪很差,心理创伤更为严重,可能短时间内都无法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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