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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院内禁止停车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3日07:10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原野)昨日,业主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她所居住的小区由于封闭式管理,不允许私家车进入小区院内,导致她每晚只能将爱车停在马路上,很不安全,刘女士质疑物业是否有这样的权力。对此,记者走访哈尔滨市部分新建高档小区发现,针对是否能在院内停车的问题上,很多业主仍与物业方存在分歧。

  据刘女士讲,她住在道里区爱建新城紫园小区,刚入住时,小区虽然是封闭管理,但并不阻拦业主私家车进院停放,但从去年开始,小区便不允许车辆进入了。无奈刘女士只得每晚将车停在小区周边的马路上,由于安全无法保障,她的爱车还被恶意划伤过。一次,由于晚上回来较晚,周边的马路没有空位停车了,刘女士便想进院停留一晚,一再与保安商量,但仍遭到了拒绝,家人还险些与保安发生冲突,最终只得将爱车停到了隔壁街区。刘女士认为院内属于公共面积,质疑物业是否有权利拒绝院内放车。

  记者走访了哈尔滨市会展新城、爱建新城等高档小区发现,部分业主与物业方仍存在路权之争。记者昨日来到爱建新城紫园小区后门看到,临街两侧已经停满了私家车,路中间只剩下一车宽的距离,路过的来往车辆只能相互避让。一位车主告诉记者,将爱车停在路上很不放心,而且如果晚上回来较晚,很可能抢不到空位停车。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小区菱建物业公司,据工作人员讲,小区是封闭式管理,进出都要刷卡,如果允许私家车随意进出,不但不利于管理,也会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小区内有很多老人小孩经常在院内散步,若让车辆通行也可能会引起交通意外,小区内很多居民也对封闭管理表示赞同。

  对此,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有关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小区院内属于公共面积,应由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共同管理,物业和开发商在限制业主车辆进入前,应该征得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大多数业主同意,否则就没有权利限制业主车辆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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