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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假币者买回20捆白纸 仍构成购买假币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9日02:32  华龙网-重庆晚报

  法院认为,白纸冒充假币仍构成购买假币罪

  花8万元血汗钱去购买40万元假币,结果买回20捆白纸。当这伙人将中间人扣押并要求对方赔钱时,“送钱”来的却是警察。昨日,南岸区法院公布了这起离奇的假币案。除了这个团伙的成员被判刑外,中间人也犯下购买假币罪。

  被告人邓东说,2009年5月,他认识了一个叫“黄丽”的女网友,得知对方是卖假币的,一万元真币可购买5万元假币。这个消息传到巴南区农民吴刚耳里,他约人筹了8万元,打算购买假币去行骗。

  在邓东介绍下,吴刚、刘兴怀等人带着8万元,去湖北省武汉市找“黄丽”。按对方要求,刘兴怀独自走进一家宾馆,两名男子将一个装有20捆、每捆2万元的假币箱子交给他,另外还多送了一捆假币。

  交易完后,吴刚等人开车准备回重庆,但打开包一看,除每一捆第一张和最后一张是假币外,中间全是白纸。

  吴刚4人赶忙赶回宾馆,卖家早跑得没影了,但在半路上撞到中间人邓东。4人便要邓东赔偿损失。邓被4人押回重庆,并被送进巴南一农家乐内。万般无奈时,邓某只得向当警察的朋友李某求助:“我欠了别人3万块钱。”随后,吴刚等人就被警方抓获。法院认为,刘兴怀等4人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购买,且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购买假币罪,分别判处5年至5年10个月的有期徒刑。

  警方调查,吴刚等人购买的20捆假币中,实际假币3600元,其他全是白纸。吴刚辩护律师称,此案假币只有3600元,而非40万元,涉案金额小,不应构成犯罪。

  南岸区检察院罗冲称,吴刚等人有购买假币的主观故意,交易金额是40万元,只是被上家用白纸蒙骗,属于犯罪未遂,有罪但可减轻处罚。

  记者 罗彬 实习生 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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