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爆料 前村官与地产商搞集资建房惹祸上身——
位于福田中心区的岗厦村,因为旧改成就了近十个亿万富翁及20来个亿万家族,一直被网友戏称为“亿元户”村。而近日,这个“亿元户”村却爆出欠债丑闻,一宗房产诉讼败诉,一口气赔偿了4000万元人民币的债务。
近日,岗厦股份公司股东文先生向记者反映,股份公司前负责人和地产商搞集资建房惹祸上身,将架空层改成商品房卖,结果地产商卷款潜逃后,使4000万元的债务全部转嫁给了岗厦村的村民,使岗厦村民成为“冤大头”。连日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深入调查。
文/记者王纳
图/记者骆昌威
案件回放
改建集资近千万
这起诉讼缘起12年前,从2004年开始进行诉讼,前后经历了5年多审理,终于在去年底完成了最后的执行工作。
根据法院查明,1998年2月至1999年1月期间,李春花等7户购房人陆续与岗厦公司签订了集资建房合同书,约定其7户购房人向岗厦公司提供集资款,用于兴建“辛诚花园”,而该花园首层的部分门面将划归李春花等人所有。李春花等7户购房人一共集资了人民币980多万元。
然而,双方约定划给李春花等人所有的门面是由辛诚花园的架空层违法加建的,2004年政府机关责令岗厦公司自行拆除了这部分违法建筑。于是,出了钱却拿不到房产的李春花等人,只好将岗厦公司告上了法庭。
该案从2004年提起诉讼,经过多次发回侦查和审理,终于在去年结束,7户原告一共获得了1300多万元的赔偿。法院认为,岗厦公司未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将已建成的架空层改建为商铺对外出售,其行为应确认为无效。所以判令岗厦公司赔偿集资款项及50%的利息。
岗厦村民
合作建房没收过钱
以文先生为代表的几个岗厦村股东,把矛头直接指向了股份公司前负责人文某。他说,辛诚花园原来是10年前政府拆迁岗厦村民房后,补偿给股份公司用作自建村民拆迁户安置房用地的。当时该负责人决定用来与地产商合作搞商品房开发,可是却故意不去国土部门备案。
文先生告诉记者,在这个项目中,岗厦股份公司并没有收过集资建房一分钱,还最终承担了4000多万元的债务。因为当时的销售商品房款都是由合作地产商辛地达公司收取的,而该公司的老总辛某携其所得的售楼巨款潜逃至今。而由于没有在国土部门登记备案,所以岗厦股份公司只好冤枉地承担了所有法律责任和赔偿。
昨日,岗厦股份公司的股东文先生非常气愤地向记者爆料,在这起诉讼纠纷中,因为与岗厦公司合作建房的开发商老板辛某携其所得楼宇售楼巨款潜逃了,使销售商品房应付国家的税收、地价、工程费及人防费等债务,全部转嫁给了岗厦村股份公司。
文先生说:“前一段日子,法院过来执行判决,一下子又从我们公司账号里挖走了1000多万元,到目前为止,岗厦股份公司整整赔偿了4000万元的天价债务,这些钱最终都是分摊到我们村民头上。”这4000万元包括商品房买卖的税收、地价、工程费、人防费和诉讼赔偿等。
记者调查
物业面积被私分
昨日,在岗厦村,记者见到了80多岁的老村民文槐林。老人家告诉记者,自己知道这个事情之后,一直和几个股东代表向上级反映情况,希望能为村民讨回一个公道,不要做这个“冤大头”。
他指责因为前村官文某在1997年到2001年的4年任期内,以权谋私,致使股东遭受了巨大损失,辛诚花园就是其中之一。他还向记者出示了5份关于辛诚花园的合作合同,是岗厦公司、辛地达公司和另一家国有地产公司之间互相签署的,最后有2万多平方米价值2亿多元的物业面积怀疑就是被其一伙人私分掉了。
记者从岗厦的几名股东代表手里拿到一些材料,按照他们统计,前村官文某不明收入金额已经过亿元。
昨日,记者欲联系这名前村官文某。但岗厦股份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卸任后文某基本上就没出现过,好几次找他开会都不肯过来,甚至还说“谁找他谈公司的事,就朋友都没得做”。
还有一个原村民告诉记者,近期有一次看见文某,他的黑眼圈很深,显得很憔悴。但是,记者多方打听,都未能联系上文某及其家属。
政府:
一年前已经成立调查小组
2008年12月4日,本地媒体曾经报道岗厦村民反映前村官以权谋私的事。当时深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穗明曾经在“民意直通车”活动中接访过岗厦村的4名股东,他们反映,自1997年起股份公司负责人文某以权谋私,致使股东遭受巨大损失。
当时王穗明部长就责令在场的福田区负责人迅速成立调查组,要求本着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在以往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更细致的调查,把调查的结果向股东们认认真真地反馈,将相关问题一个个予以解决。
记者从岗厦股份合作公司了解到,区里已经成立了调查小组,目前相关调查还在进行中。
记者手记:村官贪腐不可小觑
随着我国改革不断深入,而村官爆出贪污丑闻也频频见诸报端,占地补偿、房屋拆迁等让村官们掌握着一定的集体财富,在发达地区,村官们更是掌握着少则上百万多达几亿、甚至几十亿元的公共财物。由于监管、监督的疏漏,个别村官的贪欲也恶性膨胀,毫无顾忌。
村官贪污腐败严重影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直接危害党的基层政权的根基,危害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使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村官贪腐问题不可小觑,所以加强对村官的管理特别是经济监管力度势在必行。
笔者认为,应注重从制度建设上进行规范,加强有效监督。建立健全财务账目,使村务、账务时时、事事都有村民参与和监督,对村民对账务上的疑惑,村官要认真解释,不能敷衍了事。同时,还要重点加强对村官的任期和离任财务审计力度和政法机关打击力度。
另外,记者看来,引进高素质人才参与村股份合作公司管理,也是一剂良方。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这种高度封闭性的股权结构,导致其排斥引进外来高素质人才进入管理层,使这种股份公司很难成长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股份制企业,反而成为滋长贪腐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