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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夫妻离婚后试婚10年再度复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07日03:18  重庆时报
年轻夫妻离婚后试婚10年再度复婚
两人拿着10年前的结婚登记照片本报记者 伊永军 摄

  这对夫妻的故事不亚于一部爱情大片

  (这一试就是10年)

  10年后复婚

  (拿10年前结婚照去登记)

  现年39岁的邱先生家住北碚天生街道劳动村,在歇马镇小湾的一家工厂里从事焊接工作。2月4日是立春,在民间是个好日子。那天,他特意请了半天假,打算去办筹划已久的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结婚登记。而“准新娘”的身份有些特殊:是他10年前的结发妻子。

  10年前结婚

  不到10个月就离婚

  2000年2月14日情人节那天,时年29岁的邱先生和25岁的蒋小姐手挽手高高兴兴地到北碚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在此之前,他们认识仅仅3个月。

  彼此之间缺乏足够了解的隐忧,在婚后终于凸显出来。由于夫妻俩婚后住在邱先生父母家里,婆媳之间的矛盾以及一些生活上的琐事使得小两口争吵不断。

  终于,在当年的11月21日,他们在刚刚结婚不到10个月的日子里办理了离婚手续。

  想复婚怕太草率

  决定先试婚

  离婚后不久,两人又互相原谅了对方,原本当时就想去复婚。但是,怕这种草率之举又会导致再次离婚,他们决定先“试婚”一段日子。如果实在合不来就分道扬镳;如果彼此真的能够相互包容,真的能够每天共同面对那种鸡毛蒜皮的日子,就再复婚。

  于是,邱先生从家中搬出,与蒋女士一起在外面租了房子,过起了“有实无名”的夫妻生活。在外租房住的日子很辛酸、很艰苦,但是,“两口子”一直不离不弃。2002年底,在蒋女士母亲的部分资助下,两人在北碚天生街道劳动村共同买了一套二手房,继续着他们这种实际上的“夫妻关系”。唯一改变的是从当初的居无定所变成了终于有了自己的家。

  试婚10年

  两人开心就好

  原本两人当初只是想:“先尝试着共同住一段日子,再等等看,合得来就复婚”。没想到,这一住,就是10年;这一等,也是10年。终于,在当年两人结婚又离婚后的第10个年头,他们决定复婚了。

  为什么复婚的日子一拖就是10年?对此,蒋女士说,其实两人同居了约半年后就已经决定今生在一起了。但是,那个时候已经不是很在意结婚证了,觉得那只是个形式而已,两人在一起开开心心就好。没想到这不经意的一拖再拖,转眼10年就过去了。之所以今年又决定复婚,是因为一方面今年是两人“结婚”10周年纪念,有特殊的意义。另一方面,两人年龄都不小了,想要个孩子。

  拿着10年前的照片去登记

  不符合要求决定另择吉日

  原打算把再次去领结婚证的日子定在两人第一次结婚的10周年纪念日——2010年2月14日情人节那天。但恰逢那天和农历大年初一重合,所以,他们就把领证的日子改在2月4日立春这天。

  为此,邱先生特意请了半天假。2月4日上午9时许,他们走进北碚婚姻登记处大厅。身份审核、填表登记等一切手续顺利。但是,当进行到最后一项交照片时,却遇到了麻烦。原来,为了留住当年青春美好的记忆,以及节省一部分不必要的费用,两人交的是10年前第一次结婚时候的登记照片。工作人员将照片与面前的两人比对了一下,说:“这张不行,要近期的。”

  最终,两人决定先回去,另择良辰吉日再来登记。

  10年前结婚,10个月后又离婚,10年后又再次结婚。对于这对经历了10年爱情马拉松的恋人来说,这个小插曲只会让他们爱得更深,爱情更加甜蜜。本报记者 伊永军

  小提醒》

  结婚登记照 “近期”应不超过1年

  北碚婚姻登记处陈主任说,2004年以后,民政部实行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婚登记的照片是2寸彩照、双人合影、蓝底或红底,而且必须是近期的。对于“近期”的界定,陈主任表示,“近期”没有明确的时间段划分。但10年前的肯定不能算“近期”。一般在他们的实际工作中,是以1年以内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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