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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不满分手雇凶抢劫情夫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0日04:28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燕赵都市报记者蔡艳荣通讯员张忠希、乔剑)与已婚男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两人因故分手后,该女子为报复,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该男子财物,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日,石家庄高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连环案,被告人顾某某、陈某某被追究刑事责任。

  被害人杨某某系已婚男子,2005年起便与被告人陈某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09年5月二人因故分手后,陈某某结识了被告人顾某某,二人便意欲报复杨某某。2009年7月15日20时许,顾某某、陈某某伙同由顾某某从劳务市场找来的5名男子,来到高新区某小区杨某某居住处,待其回到住处后,顾某某先后用木棍、磨刀石、皮鞋、拳脚对杨某某实施殴打,陈某某则用言语谩骂、威胁,抢走价值人民币1250元的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人民币158元的手机一部,以及现金7800元,后被告人顾某某继续对杨某某进行殴打,并与被告人陈某某逼迫其说出钱包内的两张农行卡的密码,陈某某持卡到高新区某农业银行柜员机、某商业银行柜员机等处分若干次取出人民币共计39500元,后返回杨某某处,与被告人顾某某离开现场。

  经鉴定,杨某某为轻伤。被告人顾某某、陈某某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法院因犯抢劫罪分别判决被告人顾某某、陈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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