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女子冒充副厅长儿媳称可搞到低价房专骗亲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0日11:53  云南网

  “我老公公是公安厅副厅长,可以搞到内部集资房,33万元一幢别墅,8万元一间铺面。”一女骗子用此谎言让12个亲戚朋友上当,共骗取386万元购房款。昨天,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的打黑除恶宣判会上,这名女骗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32岁的刘丽芬,几年前在昆明市螺蛳湾做小生意,看到昆明的房价不断攀升后,刘丽芬打起了“搞点房地产生意”的小算盘,琢磨了几天后,刘丽芬想出一个谎言:称自己的老公公是省公安厅副厅长,可以通过关系弄到内部集资房。很快,她将这个子虚乌有的谎言在亲戚朋友中散布,很多人都上当受骗。

  刘丽芬的亲戚刘某说,一次亲戚请客,刘丽芬的父亲也来做客。“刘父称,女儿刘丽芬可以弄到公安厅建盖的内部集资房,价钱很便宜,别墅33万元一套,商铺8万元一间。这可比市场上的房价低多了。”刘某当即表示要购买一套别墅和两个商铺。之后刘某往刘丽芬的账户上打了30多万元购房款,出于亲戚间的信任,刘某没要求刘丽芬写收条,连购房合同都没签。

  随后,刘丽芬的11名亲戚朋友也相继上当。为了将骗局进行下去,刘丽芬还在省公安厅建盖的佳湖花园小区里,租了几套房子,冒充是自己的房子,倒手卖给他人。“卖房”后还大胆地将房子钥匙交给买房人,可当买房人去交物管费和水电费时,才知道房主另有其人。当他们找到刘丽芬理论时,刘丽芬却说房主是省公安厅的人,过户还要等些时间。

  西山法院审理查明,刘丽芬先后骗取了12个人的购房款共计386万元。之后她将所收取的款项用于租房、赌博、投资等个人挥霍。西山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刘丽芬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赃款386万元给被害人。

  记者 柏立诚 (春城晚报)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儿媳 诈骗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