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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加气站不听劝阻吸烟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

  早报讯(记者 杨琴)加气站抽烟且不听劝阻,双流的哥陈某被认定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昨日,该案终审宣判结果已送达当事人手中,根据成都市中院所作书面判决,法院维持原判,认定陈某被指控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一审宣判后,陈某对罪名有异议,因认为不构成犯罪而进行上诉。昨日,陈某的辩护律师、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再万表示,他们刚刚从法院领取了书面判决书。根据判决书,法院终审认为,陈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产生的后果,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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