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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男子从云南贩卖毒品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17日11:09  新华网

  新华社福州2月17日电(记者郑良)福建泉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平果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被告人严光喜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案被告人唐志巧、刘天万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案被告人张守勇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介绍,2008年2月,泉州南安市禁毒大队接获“有一伙贵州人从云南组织海洛因到本市水头、石井一带贩卖”的情报,遂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经营,逐步摸清了以胡平果为首的贩毒团伙内幕及其贩毒活动的规律和特点。

  2008年9月10日,专案组根据准确情报,成功抓获正在贩毒的犯罪嫌疑人胡平果、严光喜、唐志巧,当场缴获海洛因100克。之后,专案组加强预审,深挖犯罪,先后于2009年2月、3月抓获同案犯罪嫌疑人刘天万、张守勇。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月至9月,胡平果伙同金某(在逃)从云南组织海洛因“货源”伪装成汽车配件通过大巴客车托寄到南安水头后,以每克450元的价格贩卖给在南安水头、石井一带贩卖毒品的严光喜、唐志巧夫妇和刘天万等人,数量达65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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