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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绑架富婆用5部手机给其丈夫打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0日16:55   半岛网-城市信报

  日前,王某第三次被送进了监狱,这次的罪名是绑架罪,被判了十年。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他是主动投案。投案后,他主动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09年3月份,我和傅某、高某在城阳的一个高档小区,把杨露(化名)强行捆绑到了一个储藏室里,并用胶带粘住了她的嘴。然后,我们用事先准备好的5部手机,轮流给她的丈夫打了电话……

  面对指控,他啥都没说

  城阳法院的判决终于出来了,王某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不得假释。面对这样的判决,他坦然走进了监狱。因他曾多次犯罪,他知道这样的结果对他来说不算差。

  在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时,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是这样写的:2009年4月13日12时许,王某伙同傅某、高某(已判刑)预谋绑架后,驾车至城阳区某小区,将杨露强行捆绑,带至傅某家的储藏室内。后由高某看管杨露,王某伙同傅某向杨露的丈夫索要200万元人民币。经多次变换交钱地点,王某及傅某、高某因认为对方已报案而放弃取钱,并将杨露放走。2009年8月12日,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认为,王某伙同他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公民,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王某啥都没说,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都没有异议。

  为绑架做足“功课”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王某说,他们之所以选择绑架杨露,是因为他们知道杨露家非常有钱,“为了绑架成功,我们光观察她的行踪就用了好几天的时间,还借了一辆摩托车,我们三人轮流跟踪她,在案发的前几天终于摸清了她的作息规律,并决定在她中午回家的时候下手。”

  王某说,在摸清了杨露的作息规律后,他们先是从一个二手手机店,花了200元钱,买了两部二手手机,并办了两张手机卡,“可是我们商量后认为,一旦受害人报案,我们的手机信号容易被警方监听并定位,就决定每次打电话都用不同的手机,所以,我们又从另外的一个二手手机店买了3部手机、3张手机卡,第二次花了400多元。”

  在做好了这些准备后,王某他们三人又找来了一辆红色的长安奔奔小轿车,并设计好了作案路线。他们准备在杨露下班时,在小区里将她直接绑上车。为了防止杨露大喊大叫,王某他们还特意准备好了胶带和尼龙绳,打算把杨露绑上车后,直接粘住她的嘴,再把她捆起来。

  5部手机“轮番轰炸”

  2009年4月13日,王某等三人终于做好了准备,把车开进了杨露所住的小区,即将实施他们的“周密计划”。而此时的杨露还全然不知,自己已经身处危境。事情完全是按照王某他们计划发展的,中午12点多的时候,他们顺利地把下班回家的杨露拖上了车,粘住了嘴,捆上了手,准备把杨露带到傅某家的储藏室。为了防止杨露报警,王某他们在第一时间抢走了她的手机。

  在去往傅某家储藏室的途中,王某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一部手机,给杨露的丈夫打了电话,“你老婆在我们手里,想要人,给我们准备200万元,不要报警,否则,你就见不到你老婆了。”

  突然接到了这样的电话,让杨露的丈夫很难相信自己的耳朵,开始的时候,他甚至以为是自己的朋友在跟自己开玩笑。可是,5个不同号码轮番打来了电话,让杨露的丈夫紧张起来,为了妻子的生命安全,他没敢报警,而是和王某他们进行了协商。

  “钱我可以给,你们一定要保证我妻子的安全,只是我没有那么多钱,能不能少点,我在哪里给你们钱……”杨露的丈夫妥协了。

  为了绑架成功,王某他们制订了周密的计划,在交钱时,他们同样谨慎,多次要求杨露的丈夫变换交钱地点。可是巧合的是,虽然王某他们选择的交易地点都是偏僻的地点,但是,杨露的丈夫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不同的车跟在后边。

  钱放在那里,他们没敢拿

  这让王某他们产生了怀疑:“他不会报警了吧?”

  万一他已经报警了怎么办?放弃?还是不放弃?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让王某他们始料未及。但是有过多次犯罪的王某还是想出了办法,他决定赌一把,“好,你不用给我们200万元了,给40万元就行了。”之所以降低了赎金金额,是因为王某心里清楚,一是200万元现金目标太大,交易时不方便,另外,如果被警方抓获,勒索200万会被处以更加严重的处罚 。

  当晚零时许,王某再次给杨露的丈夫打去了电话,并约定了交钱的地点。可是,王某和傅某在赶到交钱地点后,发现在杨露丈夫的车后面,还有其他车辆相随,这让王某和傅某感觉到了事情不妙。

  到达交易地点后,杨露的丈夫打来了电话,“我到了,钱准备好了,你在哪里,快去拿钱吧,快点放了我的妻子。”杨露的丈夫这次在电话中显得底气十足,这也让王某和傅某胆怯起来。

  “放手吧,不能再冒险了。”王某在和傅某商量后,给看着杨露的高某打了电话,“把人放了吧,他们好像报警了,现在放手还来得及,就算他们报了警,警察也找不到我们,赶快把手机统统关机。”

  4月14日凌晨1点半左右,杨露回到了家中,她给丈夫打通的电话,“我回到家了,你给他们钱了?”

  听到了妻子的声音后,杨露的丈夫确认了妻子的安全,并果断拨打了110,向警方说明了一切。接到报警后,警方很快就将傅某和高某抓获,并将他们送上了法庭,但是王某一直没有落网。

  逃跑4个月后选择自首

  2009年8月12日,王某出现了,他主动走进了派出所,“4个月的流亡生涯,我一直担心民警来抓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现在我过够了这种生活,决定来自首,我知道这是我唯一的出路。”

  由于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使得警方对此案的审理进行得非常顺利,案件很快移送到了检察机关。王某也很快被送上了法庭,城阳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伙同他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构成绑架罪。案发后,王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从轻处罚。

  但是,王某在前罪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以上之罪,系累犯 ,应从重处罚并不得假释。

  对于为何说王某是累犯,记者了解到,王某今年35岁,1993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1997年1月因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流氓罪被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7年9月刑满释放。记者 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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