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40岁的保安裴文生冒充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副局长,以帮助捞人等理由,欺骗女性发生性关系。昨天,裴文生被海淀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
去年3月11日,裴文生通过他人认识了被害人杨女士。他化名“张敏”,谎称自己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副局长。当时,正好杨女士的男朋友因为涉嫌犯罪被羁押,裴文生声称可以帮她捞人,并以此在海淀区二里庄一宾馆欺骗杨女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去年7月到8月间,裴文生再次虚构身份,与被害人王女士交往恋爱,此后他以“借住”的名义,在朝阳区双花园西里骗王女士与其同居并发生性关系。去年8月31日,暴露身份的裴文生被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裴文生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