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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男子伙同老乡拐骗5名卖淫女赚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2月25日03:19  扬子晚报

  来自河南的刑满释放人员张校伟在街头“美容店”里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他伙同老乡从河南拐骗了两名卖淫女来到太仓,强迫她们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抽头”,获利后还扩大经营又拐骗了3名卖淫女,后该团伙被警方抓获。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裁定核准了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强迫卖淫案被告人张校伟作出的死缓判决,张校伟也成为苏州市去年开展打击“黄赌毒”专项斗争以来,因“涉黄”犯罪被判处刑罚最重的罪犯之一。

  刑释犯寻找“发财路”

  只有小学文化的张校伟1974年1月12日出生于河南省郏县农村,23岁时他就因犯强奸罪、流氓罪、盗窃罪,被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经减刑于2004年3月释放,但张校伟依然不安分,离开老家四处游荡,寻找着他自认为可以发财的机会。

  2008年3、4月份,张校伟在太仓市陆渡镇一处无名美容店里嫖宿暗娼时,发现向其卖淫的小姐事后被人带走了。他询问老板娘才得知,这个小姐是由别人“带”来的,“带小姐”到美容店里卖淫可以分到钱。他顿时想起在老家河南也有一些“美容店”、“足浴店”,如果能将那里的服务小姐骗到太仓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迫使她们卖淫,岂不是一条发财的路子。于是,张校伟便打起了“带小姐”的算盘。

  张校伟联系上了老乡阿兵,向他和盘托出自己的想法。阿兵与他一拍即合,两人随即开始在太仓陆渡、浏河一带寻找可以容留暗娼的下家。经过一番打探,张校伟结识了史某某、张某某和卜某某,这几人曾在当地以开美容店为幌子做着容留卖淫的勾当,他们均表示愿意接受张校伟带来的小姐,并谈好了将来嫖资的分配方案。张校伟和阿兵认为此时时机已经成熟了,便踏上了回老家寻找“猎物”的路。

  两少女掉入魔窟

  一开始,张校伟就将搜寻的目标锁定在那些无名足浴房、美容店里可能从事卖淫活动的女子。在他看来,只要以嫖客的身份提出“包夜”要求,这些女孩子是很容易被骗出来的。2008年5月下旬的一天,张校伟和阿兵回到河南,在宝丰县的一家足浴房里瞄上了丽丽和婷婷两个卖淫小姐,张校伟提出“包夜”的要求并向老板付了定金,果然很顺利地将丽丽、婷婷带上了老乡冯某某驾驶的黑车。公安人员后来在侦查过程中惊讶地发现,这两名卖淫女均是未成年人,其中丽丽未满16周岁,而婷婷则只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幼女,两人均是因为在家中与家长发生矛盾后离家出走,继而逐渐沦落为卖淫女的。

  张校伟等人将丽丽、婷婷带上车后就往邻县开,丽丽发现要离开当地,方才醒悟过来身边这些人的目的并不仅仅是嫖娼,而是有其他企图。丽丽坚决要求下车,可为时已晚,等待她与婷婷的是张校伟、阿兵的一顿拳打脚踢。两名被害少女被打后,迫于淫威,只得听从张校伟他们的安排。张校伟先是将她们带至郏县一个旅馆里开了房间,当晚强行与丽丽发生了性关系。在将丽丽、婷婷带往太仓途中的两三天时间里,张校伟先后在途经的安良镇、冢透镇和禹县的小旅馆开房间,在张校伟和阿兵的殴打恐吓下,晚上都是由张校伟与丽丽、婷婷同居一室,由阿兵将房门反锁防止两人逃跑。

  强迫卖淫“抽头”尝甜头

  到太仓后的第二天,张校伟就将丽丽、婷婷带至卜某某在陆渡开的“心情好”美容店,让两人在这里“上班”。张校伟同老板娘谈好“敲背”30元,老板娘和其对半各分15元;“敲大背”,就是卖淫,一次100元左右,同老板娘三七分账,老板娘拿三,他拿七。曾沦落足浴店卖淫的两个女孩自然知道来这里是做什么,尽管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但是被张校伟、阿兵毒打形成的巨大恐惧一直笼罩着她们,只好乖乖就范。张校伟还派了阿兵全天蹲守在美容店门口,两人身上又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两名少女在这个陌生的地方真是插翅难逃。白天丽丽、婷婷被迫在美容店卖淫,晚上则被反锁在张校伟事先租好的房间里,供张校伟与其中一个或两个强行发生关系。

  丽丽、婷婷在陆渡做了五六天后,张校伟按照与老板娘讲好的分成条件拿到了1000多元。初尝甜头的张校伟得意之余,狡猾地选择了流动作案的方式,迅即将两名少女转移到了浏河史某某所开的“红石榴”美容店从事卖淫。到了晚上,还让她们到“稳得福”酒店坐台。两名少女在浏河做了十几天,张校伟赚了四五千元。接着,张校伟再次将丽丽、婷婷带回陆渡,将她们送进了张某某所开的“鑫渝”美容店。二十多天,张校伟又赚到五六千元。

  其间,张校伟通过阿兵召集了杨鹏举、谢克星等人,张校伟以“大哥”的身份要求杨、谢等人跟着阿兵看管卖淫女,并许诺给他们发放工资,杨鹏举、谢克星等人的吃住也全由张校伟负担。通过网罗人员,张校伟俨然成了强迫卖淫犯罪团伙的“老大”,丽丽、婷婷稍有不从,张校伟就安排手下施以拳脚。

  赚钱容易妄图“扩编”

  “经营”了一段时间,张校伟对“带小姐”赚钱已经驾轻就熟,开始寻思着如何进一步“扩编”以拓宽财路。2008年9月,张校伟准备带领阿兵、杨鹏举再次北上河南寻找卖淫女,便将丽丽、婷婷带回出租房,由谢克星和自己的侄子一起看管。为防止丽丽、婷婷逃跑,张校伟临走时还设计了一场戏,让谢克星找借口在他面前将两名被害女殴打了一顿,希望以此增加谢克星对二女的威慑力。感到放心之后,张校伟再次上路了。

  由于这次人手多,张校伟以相同的方式从河南不同地方的足浴房带回来三名女子。不过,此次被带至太仓的女孩中,表面上假装害怕的倩倩和梅梅始终在准备着伺机逃跑。当二人被带至张校伟租住处的楼下时,她们就借上厕所的机会匆匆商量好了逃跑的办法。上楼途中,梅梅按计划一把抓住跟在后面押送她们上楼的谢克星,而倩倩则借机逃跑,并大声呼救。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倩倩成功脱离了张校伟的魔掌,被赶来的民警保护了起来。

  眼看事情败露,张校伟一边嘱咐手下在附近寻找倩倩,一边带上剩余的被害女乘坐黑车驶往高速路口伺机逃窜。在逃窜途中,张校伟仍不忘恐吓被害女子,要她们统一口径,以便逃避追查。

  法网恢恢团伙均落网

  根据群众举报,当地警方迅速赶赴张校伟租住地,将正在附近逗留的杨鹏举、谢克星等人抓获。同时通过在周边乡镇布控,警方很快锁定了张校伟逃跑时乘坐的车辆。当日下午4时,侦查民警在陆渡镇将张校伟抓获,并将随行的被害女孩丽丽、婷婷等人解救了出来。根据被害人陈述,警方先后又将开设美容店涉嫌容留卖淫的卜某某、史某某、张某某抓获。

  2009年9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该案认为,张校伟采用殴打、威胁、奸淫等手段多次强迫他人卖淫,并且还多次强奸被害人后迫使其卖淫,其中被害人婷婷系未满14周岁的幼女,据此法院依法认定张校伟构成强迫卖淫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考虑张校伟系累犯,因此给予他从重处罚,判处张校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张校伟不服,提出上诉。2010年1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校伟作出的一审判决,并同时依法核准了对其判处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据悉,同案犯阿兵、杨鹏举等人均已被另案处理,而三名容留卖淫的美容店老板也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顾远 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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