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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贩卖31名婴儿受审 少女时代曾被拐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4日02:39  长江商报

  武铁法院开审部督特大贩婴案,23名嫌犯涉嫌4年拐卖49名婴儿

  四年间,49名云南婴儿被拐卖至河北、山西等地,大部分至今没有回到父母身边。去年6月,武汉铁路警方破获了公安部督办的一起特大贩婴案,成功找回29名儿童。昨日,该案在武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3名贩婴嫌犯挤满了被告人席,他们分别为亲人或朋友关系。检方控诉:嫌犯喻立香一人就参与贩婴31人。在贩婴途中,有3个孩子不幸夭折,被人贩子草草掩埋。

  目前,武汉铁警仍在对此案展开进一步的挖掘。由于被告人数众多,预计庭审将持续两天。

  本报记者 周琦 邓辉 张勇军 通讯员 吕丹军 实习生 范芬芬

  庭审现场

  卖婴中间人:知道违法,只想赚点好处费

  杜明花,初中文化,号称“老娘们”,但她并不老,今年47岁。杜是拐卖儿童团伙中的关键人物,也是买家和卖家的中间人。

  身材矮胖的她被法警押上法庭时,一直在不停抽泣。“你不知道拐卖儿童是违法的吗?”审判长问杜,杜称,她起初不知道拐卖儿童违法,后来知道了,但还是想从中捞取一点好处费。

  “这些小孩从哪里来的?”检察官问杜明花,杜辩称,这些小孩是嫌犯之一喻立香生的。“2005年10月和12月,喻立香先后抱了两个小孩,难道都是她生的么?你也是一名妇女,两个月就生一个小孩,根本就不符合常识。”面对检察官的反问,杜明花低头不语。

  在庭审中,杜明花一再辩解,她并没有贩卖婴儿,只是帮人介绍孩子、联系买家,每笔“生意”收取300元左右的费用,但具体的交易过程她并不在场,孩子卖了多少钱她也不知道,不能算贩卖。

  但检察官对此当庭予以驳回,检察官称,根据相关证据显示,杜明花参与了贩卖儿童的交易过程,还谈过价格。并且有人弄到孩子后,都直接和她联系,她实际上成了贩卖儿童的中间人,毕竟杜明花以非法贩卖儿童为目的,从中非法谋取利益,构成了贩卖儿童罪。

  杜在接受法庭调查时反复强调,“我很后悔。案发后,我协助警方找回了被拐卖的29名儿童。”她请求法庭考虑她的立功悔罪情节。

  犯罪情节

  “女老大”少女时代曾被拐卖

  实际上,该犯罪团伙中,参与贩婴31人的嫌犯喻立香曾经是“拐卖”的直接受害者。据她交待,她的老家在云南,10多岁时,和妹妹喻小芬被人拐卖“嫁”到河北涉县,先后嫁给4个男人,生了4个孩子。喻立香曾称,她这一生,没个正经的家,也没正经的老公。兄弟姐妹也东一个,西一个,死的死散的散,对自己人生无所谓了。于是,她一头扎进了贩婴之路。

  大约在10年前,喻立香远在云南的弟弟喻小新在家乡“犯了事”,为逃避警方抓捕,跑到河北投靠两个姐姐,“顺便”带来了2名婴儿贩卖。这件事情喻立香等人发现,贩卖婴儿在涉县有市场,且利润可观。此后,喻小新经常从云南带孩子到涉县贩卖。2005年3月,喻立香和丈夫开始从云南师宗县贩婴到河北赚钱。

  喻立香与喻小芬以及“老娘们”杜明花三人的丈夫曾在同一座铁矿当矿工,她们三人因此成为好姐妹。由于杜明花是涉县本地人,亲戚众多。喻立香姐妹经常委托杜明花在涉县寻找买主,慢慢扩大了贩婴的行当。

  “一方面是可怜云南那些被父母抛弃的孩子,另一方面也想赚钱。”被告人辩称,孩子在云南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弄出来”能过上好日子。

  “孩子要知道我拐卖儿童,肯定难受”

  庭审前,法院指派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兵会见了喻小芬。

  35岁的喻小芬有4个孩子,小女儿才9个月大。这回,和母亲分别的,是她的亲生儿女。面对律师,喻小芬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坦承:“我亲自买卖过几次小孩,但大多数情况都是帮姐姐或亲戚的忙,在里面冒充被卖婴儿的母亲与买家见面,或是帮他们电话联系买主和卖主。”

  2005年11月,喻小芬购买一名男婴亏本后,“觉得买小孩有经济风险”,便开始在拐卖儿童案件中充当婴儿“母亲”的角色,与买家见面。

  “前几个月,我在山东的15岁女儿和14岁儿子都知道我出事了,之后就辍学了,我不敢告诉他们原因。”她很担心:“孩子要是知道我是参与拐卖儿童,肯定难受。”

  案情回放

  贩婴团伙4年拐卖49名婴儿

  2009年5月31日上午11时许,昆明至武昌的K110次列车到达武昌火车站。在出站口,武昌站值勤民警发现刚下车的妇女赵某十分可疑,便对其进行盘查,查明其怀抱的女婴系从云南拐来。

  赵某交待,女婴刚出生约20天,花6000元在云南“购买”,准备卖到河北省。6月2日,民警再次在武昌火车站解救一名男婴;6月4日、6月9日,K110次列车乘警又连续查获两起贩卖婴儿案。至此,武汉铁路警方破获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一起特大贩婴案,并成功找回29名儿童。

  据武汉铁路检察院指控: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嫌犯喻立香等23人先后从云南罗平、师宗等地,贩卖49名婴儿到河北涉县、山西左权县。其中,被告喻立香参与拐卖儿童31名,被告人杜明花参与拐卖儿童29人。有3名儿童因生病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半途夭折。

  利益链条

  男婴转手最高赚2万元

  据介绍,团伙成员在云南购买儿童,男婴大多在1.3万到2万元不等,女婴售价大多在5000元至1.4万元。到了涉县,团伙成员将小孩转手卖到抱养人手中,男婴可卖到4万元左右,女婴2万元左右。从2005年开始,贩卖小孩的价格行情每年都在上涨。

  该团伙成员贩卖婴儿的价格时有浮动,可以讨价还价,主要依据孩子的相貌、体格、气色、健康状况,以及双方的急切程度等。贩婴巨额的利润空间吸引了不少人加入该贩婴团伙。

  不过,有时也会出现意外。疑犯喻小芬说,她曾花了1万元左右买到一名婴儿,可孩子突然生病在医院住了10天,光医疗费就花了1万元。喻小芬说,这趟生意,她“亏了本”。

  2009年四五月间,疑犯喻立香、龚绕才在云南罗平购买到一名女婴,转运途中,女婴因病在云南省师宗县死亡,喻立香、龚绕才将女婴尸体匿弃在该县丹凤镇一坟墓后。4年间,这个团伙先后造成3名儿童半途夭折。

  “家族式产业”分工明确

  据悉,这是一个由夫妻、姐妹、亲属、朋友组成的家族式贩婴团伙。这23名被告,大多为亲属、朋友关系。其中,嫌犯喻东丽、喻立香、喻小芬、喻小新为4兄妹。喻小芬在接受法官庭审调查时坦言,很多人是听说这个“产业”赚钱而参与进来的,其中还包括喻小芬年仅26岁的外甥女饶玉焕。

  该团伙成员学历很低,嫌犯喻立香是文盲,其余多为小学学历,最高只有高中学历。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年轻人购买婴儿,老年人则负责卖婴,各司其责。

  链接: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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