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在一个村联防队办公室里,一名“白衣男子”被手铐铐在椅子上,另三名男子不停地对其拳脚相加,“白衣男子”不堪忍受,只好“认罪”,但还是招来新一轮的“严刑拷问”……
这三名男子,分别是乐清人林甲、林乙和瑞安人郑某,其中林甲和林乙是兄弟。“白衣男子”便是杨某,他是一名打假线人,而就是因为这个身份,他才引起了林甲三人的“注意”。
2009年8月24日上午,林甲位于乐清北白象镇西斜村的工厂被工商部门查处了。就在当天下午3时许,林甲发现了在其工厂周围徘徊的“白衣男子”杨某。当时,杨某正在执行寻找假冒电器产品的任务,因发现该厂有异样,于是在其附近观察。
而后,当杨某借口找人,进了该工厂,东张西望一番。这时林甲认定了杨某就是“举报人”,害得自个的工厂被工商部门查处。于是林甲电话呼叫来林乙,让其将杨某绑上了车,带到了该村的村联防队办公室,这是林乙工作的地方。
林乙拿出手铐,将杨某铐在椅子上,一边用拳头猛打杨某头部,一边“拷问”其是不是举报人。不堪忍受之下,杨某只好“认罪”了。林乙电话告知林甲,不久后,林甲和郑某先后赶来,新一轮“严刑拷问”又开始了。一番解恨后,林甲等人商量决定,将杨某送到当地派出所,称其敲诈勒索。
当晚6时许,杨某被林甲等人告诫“不准乱讲”后,被送到当地派出所。而后,杨某突然肚痛难忍被送医治疗,经诊断,其脾脏破裂。当即引起警方注意,“严刑拷问”事件浮出水面。
去年8月25日,林甲、林乙人先后投案自首,并协助警方抓获郑某。
后经过法医鉴定,证实杨龙军脾脏破裂、胰尾裂伤,后经医院脾脏切除、胰尾修补等治疗,其损伤程度构成重伤。案发后,林甲等人家属与杨某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赔偿杨某医疗费等各种损失110000元。
日前,乐清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林甲、郑某、林乙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拘禁他人,并在拘禁期间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林甲有期徒刑一年;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林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陈培培 岳华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