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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医骗欲流产孕妇产子后贩卖婴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4日23: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绍兴3月4日电 (记者李飞云 通讯员 魏金金) 因为家中已有两个孩子,意外怀孕想流产,为省钱,孕妇杨某选择没有资质的私人黑诊所。

  “医生”得知情况后,骗说孕妇的身体状况不适宜流产,不如生下孩子交给别人收养,还可以得到一笔营养费。

  事实是,孕妇产下婴儿后,“医生”将孩子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他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直到群众举报,警察找上门来,“黑游医”才后悔莫及。3月3日,这名“医生”站在了浙江绍兴县法院的被告席上,他被绍兴县检察院指控拐卖儿童。

  “医生”刘某,湖北天门人,今年45岁,在镜湖新区灵芝镇大庆寺村开了一家地下诊所,平时给人治些小病。如果有产妇要接生,他都会联系在后梅小区开诊所的甘某过来帮忙。

  2009年5月,来自云南、在绍兴县齐贤镇打工的夫妇杜某和杨某,来到了刘某的诊所要求打胎。杜某和杨某都在30岁上下,在老家已有两个小孩。不料,08年年底,杨某意外怀孕,夫妇俩直到09年3月才发现,他们不想要孩子,又因为事情多,一直拖到5月份才决定把胎儿“流掉”。

  刘某突然动起了歪脑筋,“现在常有不会生育的人想抱养孩子,开价都在万元以上。何不骗这对夫妇将孩子生下,然后将孩子低价买进,再找人卖个好价钱呢?”

  刘某骗杨某说,由于她腹中胎儿已经长大,再加上她血压低,不宜做流产手术。最好的办法是把孩子生下来,他可以帮忙介绍要孩子的老乡,让他们收养,到时候对方会贴给夫妻俩一些“营养费”,一般女孩是5000元,男孩7000元。杜某夫妇不懂,又没有别的办法,两人商量之后就同意了。

  两个半月后,2009年7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杜某夫妇又找到了刘某的诊所,并在刘某的诊所生下了女婴。

  当天下午,等杨某打完吊瓶,刘某说,已经找到了要孩子的人家,对方付了5000元钱。为了装得像一点,刘某只给了他们4800元钱,说还有200元钱他要当酒钱了。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夫妻俩提出想见见收养的人,刘某怕谎言揭穿,推说那人住得很远,并一个劲儿地给杜某夫妇吃定心丸,“对方是做建筑的,家庭条件很好,你们放心好了。”

  杜某夫妇终于走了。坐立不安的刘某定了定神,连忙给帮忙接生的甘某打电话,问有没有想要孩子的人。甘某正好有个姓卢的湖北老乡,结婚后一直没生育,正想去福利院领一个小孩,一听这事马上来了兴趣。当天傍晚,卢某和妻子赶到刘某的诊所,看了孩子后很满意。刘某当即开价1万元,卢某没有还价,第二天就和刘某一起去银行取了钱,随后抱走了孩子。

  刘某这样赚了5000元。2009年12月初,刘某的行为被群众举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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