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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被班主任罚站后自杀 家属索赔9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9日02:4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孟祥超)3月4日晚,大兴八中18岁的高三艺术生刘松从家中跳楼身亡。昨日,其家长称,班主任对刘松罚站并停课是致其自杀主因,已向学校提出90余万元赔偿。该校一副校长表示,在警方调查结束前不便做回应。

  刘松母亲称,3月4日7时15分,刘松的班主任打来电话,称其未完成作业,将对其停课两天。当天晚7时,刘松边哭边说:“妈,我没错,是老师逼我的,我要让老师给我道歉。”当晚8时左右,儿子从5楼家中跳下后死亡。

  昨日,刘松亲属称,刘松的同学证实,刘松曾被班主任罚站近10分钟,这导致刘松跳楼。已向学校提出包括丧葬费、家属精神损失费及对刘松近20年的抚育费,共计90余万元的赔偿。但校方表示将拿出1万元,出于对刘松的遭遇“表示爱心”。

  昨日下午,大兴八中一副校长称,学校自查和警方调查结束前不方便做任何回应。此前,该校负责人曾表示,班主任并未对刘松进行罚站也未对其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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