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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刑事判决首次参考心理报告 17岁女孩杀子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9日17:02  千龙新闻网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17岁少女产子后,将孩子直接从窗户扔到了楼下。出于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法官为她请来心理辅导专家。

  记者今天获悉,一中院以心理专家的报告为参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雪(化名)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这是本市法院首次在刑事案件中引入心理辅导。

  小雪今年只有17岁。2008年她通过视频网聊结识了一个帅气的男孩儿。男孩儿很体贴,小雪经常向他倾诉学校、家里的烦心事儿。男孩儿都能理解、安慰她。

  为了见到男孩儿,小雪从学校逃课坐火车去了保定,后来两人在旅馆发生了关系。小雪回家后,男孩突然提出分手,从此消失。元旦过后,小雪发现自己怀孕了,就以不想继续念书为由从职高退学。

  小雪的父母非但没有察觉此事,还认为这样还可以节省学费。

  2009年9月7日,小雪在卫生间内产下婴儿。为了不让人发觉,她将孩子从卫生间窗户直接扔到楼下,致使婴儿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周军为这位花季少女感到惋惜,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请来了在人大附中任教的心理辅导专家,对小雪进行心理辅导。

  心理专家认为,17岁的小雪属于典型的青春期逆反,生理发育和心理发育的矛盾在这一时期突显。小雪认知存在偏差,情绪冲动,无基本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漠,对生命的意义缺乏敬畏和尊重。

  同时,小雪和父母沟通不畅、和家人交往方式疏离。家里对其疏忽教养,母亲也不是很在意沟通,生活中无信任的长者指导。

  经过长谈,心理专家认为小雪对未来仍有信心。

  在撰写判决书时,法官将心理辅导专家的报告写进判决书。

  判决认定小雪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系初犯、偶犯,且犯罪时未成年,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依法对小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记者 付中 通讯员 常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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