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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可通过五种途径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0日07:33  城市晚报

  在昨日的热线接听中,记者发现,市民在自己的权益被商家侵害时,往往不知道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少消费者因为消费金额小而不了了之。对此,省消协秘书长张光宇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下五种途径解决:1、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如工商、技术监督、物价、卫生、商检、烟草专卖局等)反映;4、若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都愿意提交仲裁机构,则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秘书长还向记者介绍道,消费者如遇消费陷阱,要利用合法、合理的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千万不要因为金额小、怕麻烦而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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