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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台小姐告嫖客强奸牵出KTV介绍卖淫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1日06:13  今日早报

  □通讯员 尚法 尚检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昨天下午,一男一女被押上杭州上城区法院法庭,二人是恋人关系。

  31岁的四川女子古某,原是杭州惟舞独尊KTV的业务经理;29岁的金华男子汤某,和女友古某同在惟舞独尊KTV上班。

  检察官指控他们在坐台小姐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涉嫌介绍卖淫。两人的双双落网,与一宗坐台小姐告嫖客强奸案有关。

  坐台女告嫖客强奸和轮奸

  去年8月27日深夜,110接到报警说,有人在杭州柏克商务酒店发生激烈争执。警方赶到现场时,场面十分混乱,一名陈姓女子说自己在客房内被人强奸,而且是轮奸。不过随后的调查,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陈某所指“强奸”她的男子是一个姓钱的老板,在杭州做丝绸生意,人比较胖。钱老板一度下跪说,双方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纠纷产生原因是陈某不肯被“包夜”。钱老板还说,当晚在同一房间同时嫖娼的还有他的朋友和另一个坐台小姐。

  警方的调查证实了钱老板的说法。事发当晚,钱老板和朋友将两个“出台”的坐台小姐带到酒店后,在同一个房间嫖娼,随后互换“搭档”。完事后,陈某向钱老板索要嫖资,钱老板提出继续“包夜”遭陈拒绝,双方发生纠纷。

  KTV经理涉嫌介绍卖淫

  警方介入后,嫖客和卖淫女都说是惟舞独尊KTV的古某和汤某给他们牵线搭桥的。去年9月7日,古某在杭州一家酒店内被抓获,两天后汤某落网。

  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起诉材料显示,钱老板是惟舞独尊KTV的常客,也是古某的老客户。早在去年7月25日,古某就介绍一名坐台女“出台”,钱老板和这名坐台女同样在柏克商务酒店发生性关系,并支付了1000元的嫖资。

  在去年8月20日晚,钱老板和朋友在惟舞独尊KTV唱完歌。等朋友散去后,将其中一名坐台女留下,随后在包厢内发生性关系。钱老板借口上厕所嫖资都没付就走了。古某得知此事后,打电话向钱老板催款。

  检察官庭上引述钱老板和卖淫女的证词说,钱老板每次想找坐台小姐都事先和古某通过短信和电话联系,古某确定“安排好了”,钱老板再到KTV去,随后每次嫖娼都很顺利。钱老板曾经试着在KTV找其他“妈咪”介绍坐台小姐“出台”,都没有成功。

  庭审揭开娱乐场所暧昧交易

  “我只是负责带‘模特’(即坐台小姐)到包厢内让客人挑选。”在法庭上古某否认有介绍卖淫的行为,并称自己的职责是接待业务和管理酒水。“模特”进入包厢后陪客人喝酒、唱歌和跳舞,而且KTV明确规定不允许坐台小姐在包厢内和客人发生性关系。

  至于客人在KTV内消费后,将坐台小姐带出并发生卖淫嫖娼关系,她无法掌握和控制。

  古某辩解,仅凭卖淫女和嫖客的证词并不能证明她有介绍卖淫的行为,而且“模特”都是由KTV老板招聘来的,如果要追究的话,那也是KTV管理方面的责任。

  汤某则当庭表示,客人在包厢内娱乐除了要支付酒水等实际消费外,每位客人还要支付所点“模特”的300元服务费,模特则要将其中50元上交给KTV作为“台费”,如果“模特”被客人退点,则“台费”免交。

  “听别人说是800元到1000元。”汤某在法庭上还透露,如果客人以吃夜宵的名义带“模特”出台,费用另交,坐台小姐“出台”得上交200元。

  承包人为何没被追究刑责

  古某和汤某的辩护律师都把矛头指向惟舞独尊KTV的所有人和承包人,律师认为卖淫嫖娼的行为与KTV对坐台小姐疏于管理脱不了干系。

  但惟舞独尊KTV承包人在警方调查时的证词中却表示对妈咪、坐台小姐和嫖客之间的私下交易并不知情。

  至于惟舞独尊的所有人俞某,检察官说早在去年11月就因组织卖淫罪受审,后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说,如果惟舞独尊KTV所有人或承包人明知KTV有卖淫嫖娼行为并有参与,那么古某与汤某就是组织卖淫的共犯,情节比介绍卖淫要重得多,而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惟舞独尊KTV所有人或承包人对此知情。

  法院审理后,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本案涉及的包括钱老板在内的参与卖淫嫖娼人员都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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