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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打造“阳光司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2日03:05  汉网-武汉晚报

  强调打造

  “阳光司法”

  “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民意沟通,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说。

  记者注意到,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首次用到了“阳光司法”一词来突出强调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所要达到的目标。

  阳光照耀下的司法将更加富有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公开的若干规定,全面推进审务公开,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开展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实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相比于以往的改革措施来说,这些措施使得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有了跨越式的进步,标志着司法公开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

  孙军工说,通过这几年的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已经从法律规定的一个制度真正成为一项项生动的实践,让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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