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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上山植树 谁知存活了多少?

  高高兴兴去植树,结果一队人马却败兴而归。昨日,高新区某科技公司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今年植树的地方恰好与去年植树的地方一路之隔,结果大家发现,去年栽下的近百颗树现在却东倒西歪,还长着绿叶的可能只有三分之一。

  今天是植树节。记者昨日调查发现,一窝蜂的义务植树过后,树的养护效果却并不理想。

  调查:

  不少企业只管植树,不知道存活率

  “我们每年都会去一些山头上栽树,但从来没人要求我们还要管护这些树,况且我们也不可能去管。”成都某大型国有企业的工会主席告诉记者,该企业有上千名员工,每年企业组织150人用一天的时间到郊区植树,他只知道企业每年植树的数量在300棵到400棵左右,从来不知道这些树的成活率到底是多少。

  昨日,记者对去年曾搞过义务植树活动的15家企业进行了调查,这15家位于市区的企业都选择到郫县、青白江、都江堰等郊外的山头植树,其中除3家企业是和当地的友好单位共同植树,其余企业都是和林业部门联系,由林业部门根据当地林地情况进行随机安排。

  “我们植树的地方有的在公园里,也有的就在村子里。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和村民都会指导我们种树,听他们说只要移栽正确,成活率都还可以。”但当记者问到是否回访过植树的地方时,这13家企业都表示从来没有过。

  绿委:

  谁来管护规定不明 理解不一致

  省绿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982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中,虽然规定了有管护栽植树木义务的单位是林木所有的单位或承担管护义务的单位,但由于各地对承担管护义务单位的理解不一致,所以实际上执行的是谁所有谁管护原则。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绿委会本身不具有执法权和处罚权,既不能强制他人义务植树,也不可能强制他人管护义务栽植的树。

  因为有青城山这一巨大的资源,近年许多成都的企业都与都江堰林业局联系安排义务植树地点,该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义务植树的地点分为国有用地、集体用地和村民自留地三类。“国有用地上栽的树由我们林业局专门的队伍进行管护,成活率最高。后两者上的树木成活率就要相对低很多。”该工作人员表示,到集体或者村民用地上义务植树之前,林业局一般会村民打招呼,让他们能对义务栽植的树木进行管护。“觉悟高的村民会认真维护,但也有很多人对义务植树不领情,我们发现后也只能规劝,没有任何强制措施。”

  据记者了解,某地的林业局曾发现一处义务植树林被大规模破坏,由于植树企业没与林业局及时沟通,这些刚栽下的树苗还没被统计入林地,执法单位难以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林木所有人也没有进行追偿,事情最后不了了之了,而义务植树企业对此一无所知。

  律师:

  强制力不够 建议签署管护协议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廖勇律师认为,不管是国务院发布的《办法》,还是四川省出台的《绿化条例》,虽然都规定有管护责任方和处罚条款,但强制力不够,难以达到效果。“目前,法规强制力不够,可以通过民事合同来弥补,比如让义务植树地的所有人签下管护合同,管护失当就按合同赔偿,如果大家都不签,那么也很简单,不在他那儿植树就行了。

  植树后的管护问题已引起不少专家注意。有法学专家建议,根本的解决办法在于对义务植树立法,并同时明确有关护树问题。本报记者 曹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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