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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用没了正办” 不能成拒开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2日07:24  城市晚报

  ■记者 赵爽/报道张术/摄

  本报讯昨日上午,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宋家一、翟昶两位科长值守本报“3·15”热线,一个小时内接听并耐心解答了多位市民有关发票维权方面的问题。

  市民陈女士反映,前两天到西安大路附近的一家烤肉店吃完饭后开发票时,得到这样答复:“发票没了正在办,现在开不了,如果你不需要报销可以赠送你一瓶饮料,要是报销的话只能过两天来取了。”对此,陈女士表示,到饭店吃饭经常会遭遇这样的事,商家大都以发票用没了为“借口”不给开发票。虽然有的饭店说可以事后去取,但如果金额少,又不能报销的情况下,谁还能特意跑去取一趟。而且,谁敢保证这不是商家拒开发票的借口,要是去了还是没有就白跑一趟了。

  对此,翟昶表示,“发票用没了正在办理中”这个理由太不“充分”了。发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商家一旦出现发票即将用完的情况,可提前到税务部门办理。

  “我在咱们省有的市发现,他们开始实行‘攒发票兑现金’的政策了,长春市会实行吗?”有读者问。

  对此宋家一说,现在包括我省在内的一些省份地区,为了提高市民索取发票的意识,实施了市民攒发票兑现金的办法,比如说,市民一年攒了1万元发票,到税务部门这1万元发票就能换成100元现金。这种办法实施后,多数地区反映效果还不错。

  “我们也想过实施此种办法,但是根据目前长春市实际情况,很难实现这一办法。据地税发票管理所测试,如果实施这样的办法,每年需要这方面的兑换资金就要三四千万,而财政每年提供不了这么多的钱。”宋科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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