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解翔童/报道 董竞琦/摄
本报讯“交警同志,你不用测我也承认喝了,但肯定是没喝多。开车肯定没问题,因为我头脑是清醒的。”11日中午,在长春市临河街一饭店院内,驾驶员王某开车刚从饭店院内出来,就被交警抓个正着。
从11日12时30分开始,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交警大队就兵分两路,严查临河街等几条主要街路上的酒后驾车行为。民警兵分两路,一组在重要路口设卡抽查,另一组守候在饭店门口。
13时许,交警在临河街旁一饭店院内,看到一名脸色红润的中年男子上了车,便立即驱车跟踪。当车行驶到东南湖大路与临河街交会处附近时,交警将车拦下检查,并发现驾驶员身上有很大酒味。驾驶员王某说:“不用你们检测,我也承认中午确实喝酒 了。都是多年的老朋友,实在推不过去才喝了两瓶啤酒,但开车肯定没问题。”经检测,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65毫克,属酒后驾车,被交警罚款500元、扣6分,并暂扣驾驶证3个月。当日,交警共查处酒后驾车人员5名,未发现醉酒驾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