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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金融案件同比上升五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2日16:0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宋宁华通讯员高院)金融案件数量上升五成以上,案情也更加多样化。前天,上海高院举行金融审判情况通报会,并发布2009年度金融审判白皮书。

  2009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商事纠纷案件17184件,同比上升56.14%;收案标的总金额为139.28亿元,同比上升107.39%;审结一审金融纠纷案件16942件。

  在受理的一审金融商事纠纷案件中,主要涉及信用卡、借款合同、储蓄存款、保险合同、委托理财、票据、期货合同、信用证、证券等16种纠纷类型。共受理一审金融犯罪案件896件,同比增长59.43%,审结生效834件。

  审结生效的金融犯罪案件涉及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持有、使用假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保险诈骗,非法经营等16个罪名。

  据悉,在一审金融商事纠纷案件中,以银行涉讼案件居多,占79.14%,案件类型仍以信用卡纠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主;保险类案件占10.15%,案件类型以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纠纷为主;在174件证券类纠纷案件中,证券机构涉讼案件为83件,占证券类纠纷案件的47.7%,案件类型以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为主。

  案件新特点

  市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无论是金融纠纷还是犯罪,都出现新的特点:

  金融商事纠纷案件特点:

  ●群体性诉讼发案多

  ●案件的专业性程度不断增加

  ●银行创新产品涉讼案件的法律适用难度增加

  金融犯罪案件特点:

  ●犯罪领域不断扩大,犯罪手段不断翻新

  ●非法集资类犯罪维稳任务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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