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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获手机后向机主强行索要报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8日01:57  汉网-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 万勤 实习生 陈名钰)一市民在银行存钱后,将手机遗失在银行柜台,但拾手机者不还手机,还强行索要报酬,更发雷人短信戏弄失主。昨日,洪山马先生向本报投诉时既愤怒又无奈。

  15日晚10点,马先生和朋友在雄楚大道图书城附近招商银行存钱,接了个电话后将诺基亚E63手机放在了柜台上。几分钟后返回寻找,但手机已经不在了。在银行工作人员帮助下,马先生看了银行监控录像,发现手机是被一个看起来像学生模样的青年捡走了。

  马先生随即拨打自己的电话,开始是被挂断,后来直接关机。因为手机内有很多重要客户的联系方式,于是马先生给拾手机者发短信说以300元作为报酬,希望他能归还手机。拾手机者坚持要500元,但只归还手机卡与存储卡,后又将价格降到300元,并将自己的银行账号发给马先生,同时将手机卡用白色塑料袋装着放在图书城门口报亭旁的花坛中。马先生拒绝付款,但对方依然拒不归还手机。

  马先生称要报警,结果对方表示,他咨询过,警察说自己没有触犯法律,只是道德不好而已。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个拾手机者还发来短信戏弄他,“手机很合适,报警没有啊?我道德不好,让您生气了(笑脸)。”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万雄律师称,在知道对方拾到自己的财产后,失主可以给付适当报酬,拾手机者在失主索要手机时拒绝归还涉嫌侵占,如果拾到后恶意索酬,则属于敲诈勒索,但由于索价比较低,应属治安案件范畴。马先生可以报警,警方也应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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