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在这里,我要说三声对不起。第一个对不起的是我的家人,让你们受苦了;第二个对不起的是领导、同事、朋友,我让你们丢脸了;第三个对不起的是企业家朋友,因为我给你们添麻烦了。”王建华带着哭腔说完这段话后,转身默默地鞠了一躬,随即法警将他带离法庭。
昨天上午,龙湾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座无虚席,过道上摆满了座椅,很多人站着听审。上午9时许,涉嫌受贿的王建华被带进法庭受审。他戴着黑框眼镜,后脑勺的头发很乱,说话带着颤音。庭审中,他不停地喝水,喝光了一瓶矿泉水,法警又递上了一瓶。
账户资金往来频繁致案发
王建华,52岁,曾任永嘉县环保局局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龙湾分局局长,被捕前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王建华涉嫌受贿的事实发生在1996年至2007年,他在永嘉和龙湾工作的那段时间。2007年,他调至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
据检察机关指控,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一些公司老板所送财物,合计138875元。
据知情人透露,去年下半年,银监部门监控到王建华夫妇的银行账户资金往来频繁,金额上千万元,这些钱来自一家投资公司。银监部门随即将该信息通报给检察机关。在随后的调查中,侦查人员发现王建华涉嫌受贿。
自称同学的5万元是借款
对案件的大部分事实,王建华予以承认,但对管某所送的5万元提出异议。他说,这是一笔借款,已经归还了。
据指控,王建华在永嘉担任环保局局长期间,他的同学管某在创办永嘉华宏化学公司时,王建华对其在环境评估审批及日常生产经营中给予关照。2003年,王建华购买市区新城聚景园商品房时,向管某借款5万元。之后,管某表示把这笔钱送给王建华,不需要偿还。
庭审问答
“之前,你为什么没说已经偿还了这笔钱?”公诉人问王建华。
“这笔借款时间比较长,之前没想起来。”王建华答道。
接着,法官让王建华把这笔钱的归还经过讲一下。王建华说,在2003年借了钱,过年前就把钱还了。
“你当时还钱是拿现金去,还是存单?”法官问。
“这个,具体记不清楚了。”
“那你把钱还给谁?”
“管某的妻子。”
“还了钱后,有没有告诉管某?”
“这个我记不起来了。”
庭审中,管某夫妇出庭作证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先出庭的是管某的妻子。
管妻说,大概2003年年底的时候,王建华到她家,拿来一张5万元的存单。
“这张存单是什么银行的?”法官问。
“好像是建行的。”
“这笔钱后来怎么处理?”
“记不住了。”
“王建华与你丈夫的经济往来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
接着是管某出庭,他目前是上海一家公司的老板。
“你之前有没有向侦查机关讲过,让王建华不要还这笔钱了?”公诉人问。
“我讲过,但后来听妻子说,这笔钱已经还了。”
“你妻子收到这笔钱,会不会告诉你?”
“正常情况下应该告诉我。”
“那为什么市纪委找你谈话时,你怎么还不知道?”
“当时我很紧张,想不起来。”
自导自演了这场悲剧
公诉人说,王建华与管某之前接受调查时,都说这笔钱没有还,且管某对王建华说不需要还钱。但现在管某当庭否认,希望合议庭对这一事实作出正确评判。
庭审结束后,王建华说:“我是自导自演了这场悲剧,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错,不怨别人,可能要受到严厉的惩罚,我认了。”
法庭未当庭判决。王建华被带下法庭后,经允许,他的儿子到羁押室见了父亲一面。潘贤群郑荣